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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真的值得表扬吗?
工作,你的,自己的加班加点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真的值得表扬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时刻明白一个道理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所有的荣誉,功与过都跟你没有关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思考你感觉值不值?你的离去为你伤心的是在乎你的人,公司对你薪水报酬并不会为你感到难过,所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你的工作对于你来说能能产生什么价值,人是自私的,肯定是利益优先,当然也不排除你的兴趣爱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太赞同过度加班,要适量加班,即能完成工作,又可以适量的时间陪伴家人,又或者是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得看……在什么性质的单位,什么岗位了。。
在公务岗位上,为了维护人民正常生活、国家财产安全,加班加点而牺牲……肯定会被表扬,甚至于发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到“牺牲”二字,我的答案是:值得!!!不仅要表扬还要歌颂!!!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有时候,负重的是父母;有时候,负重的是爱人;当然,更多的时候则是一些你根本想不起来也看不到的人。他们是和平年代,流血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公安民警,消防战士。
2015年,兰山公安分局“二级英模”陈效胜年仅45岁的生命终止在了追逃破案路上。
2017年,临沂“打拐英雄”朱晓辰在加班研判一起拐卖儿童案件时,因劳累过度倒在了自己的办公桌前,享年50岁
2019年4月14日上午10时许,连续加班的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民警傅杰同志在执行工作任务中不幸牺牲,年仅51岁。
2019年8月29日下午22时许,在追捕“8.23”特大持刀入室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因公殉职,年仅36岁。
田正军,1990年出生,2008年入伍,2014年调入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生前任临沧市公安消防支队耿马中队副中队长,10月30日为救被困群众不幸牺牲,年仅27岁。
鲁信,1996年12月出生,2015年9月入伍,牺牲前为瑞昌市公安消防大队瑞昌中队综合班副班长,年仅21岁。
2019年3月30日18时许,凉山木里县森林火灾,27名消防员和3名群众上山灭火,不幸全部牺牲。
他们平均才20多岁,最小才18岁啊!每年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人民战士举不胜数,但依然有大批热血英雄选择他们加入他们的队伍,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身后就是我们。
但愿人长久,再无裹尸还,希望每一位人民战士都能忠诚尽责、平平安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ICU多少钱一天来着?我以前也很拼,拼到上午做了全麻,晚上还在工作室熬夜做项目。后来,我24岁那年,身体实在吃不消了,被朋友押倒医院去体检。某项数值超标,5倍。那几天我躺在床上整宿睡不着。我以为自己还年轻,以为实现财务自由以后,可以追求自己的梦想。我才24啊。真好笑。我们和工业革命早期,那些铅中毒的女工没什么区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XX部的XX,工作积极突出,态度认真,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可评为公司年度最优秀的员工。
在XX的理念中是没有优秀的个人,只有优秀的团队,因此他时时刻刻抓进度,,按时完成了公司安排的周工作任务,不因个人而影响整个团队的工作进度。处处以身作责,始终坚持亲自跑到现场调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他能做到多说多讲多做,以实际行动来帮助和感染刚参加工作的同事。勤于动手、善于思考,提出了很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力的建议,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公司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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