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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卖房人不迁走户口怎么办?
户口,房主,公安机关买房后卖房人不迁走户口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派出所自有办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类问题,目前解决途径非常有限,原因在于:一方面,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买方以买卖合同和新房本为依据并不能启动公安机关的户口迁出程序;另一方面,户口迁出涉及行政机关的职权,并非民事纠纷,此类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因此,法院并不受理此类纠纷。
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轻自己的损失。在这里提醒各位购房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签合同之前
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对意向房屋里面的户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可以咨询办理户口迁移、落户等相关规定。
签合同之时
如产权人的户口在其卖出的房子中,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好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明确约定原产权人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迁移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滞纳金,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一旦出现卖房人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情况,买房人起诉索赔也有依据,而不会处于太被动的局面。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留有部分尾款待户口迁出后再付清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签合同之后
遇到原房东不配合迁移户口的情况,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新的户口登记,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而迁出户口告知书则是由公安机关提供。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电话、公告等多种方式告知原户口人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户口迁出时间及相关事项,若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不过目前现行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了原户主迁出户口的义务及逾期办理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可以追溯一下。另外,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原户主不愿意迁出。第一,你拿到房产证不影响你迁入。第二,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将原户主强制迁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房后卖房人户口不签走,其实不现实的,也是不明智的,因为,户口不迁走后期也很麻烦,还得麻烦买房人拿上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帮忙办理,再说挂着也是空户
1、合同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2、与户籍登记人书面确认户口迁移情况。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建议买房人与所有户籍登记人确认能否迁出户口及迁移的相应期限。特别是所有权人以外的登记人,最好通过书面形式对其户口迁移情况进行确认。
3、提前向公安机关了解落户政策。户口迁移问题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职权范围,不同区域具有一定差异性,建议买房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涉案房屋的相关落户政策。特别提醒买房人,落户要考虑房屋的实际居住条件。
1、 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
2、新房主可以原房主未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户口迁出义务为由,要求原房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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