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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认为爱须有等差,墨家则主张兼爱无等差,你认为谁的主张更合理?为什么?
儒家,墨家,等差儒家认为爱须有等差,墨家则主张兼爱无等差,你认为谁的主张更合理?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儒家爱有等差的主张更加合理。
墨家之兼爱思想讲究爱无等差,诚然,这个“无等差”的状态确实听上去很美好,是一种理想状态,但是就是因为太过理想了,反而显得不合时宜。因为墨子的“兼爱”思想不是基于人不相爱提出的,而是基于人因为血缘或者其他一些因素,在感情上更倾向于与自己亲近的人提出的,墨家所反对的,是“人之常情”。换句话说,墨家之兼爱的落脚点,是在反对“爱有等差”的社会现象,这一点虽然不是不能理解,但是“绝对的博爱”对人来说,还是太过苛刻。
1、墨家之兼爱并非反对人之“不相爱”,而是反对“人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爱”这种现象
为何认为儒家之爱有等差更加合理一些?因为与墨家之兼爱相比,儒家之爱有等差确实更趋于“人的自然之性”,而墨家之兼爱就“极端”了。
如果说墨家之“兼爱”思想是建立在“人不相爱”的基础上展开议论,也比较好接受一些。万物生来就有利己之性,荀子早有阐述,也有其合理性,从此方面展开议论,继而提出兼爱,因为兼爱有其限定范围,也能一定程度展现其合理性。
但是,墨家“兼爱”思想的问题就出在了它是建立在反对“亲疏之爱”的基础上的。虽然墨家提出这个思想也能够理解,墨家的成员大多都是社会底层的手工业劳动者,自然是受到过贵族阶级的压迫,“兼爱”不过是喊出了底层劳动人民的心声罢了。
但是,心声归心声,“兼爱”放在阶级间,用来抹平阶级对阶级的矛盾还挺合适,但是把“兼爱”细化,放到社会伦理间,就显得有些个“极端”了。像爱自己父母一样爱天下所有人的父母?很高尚的想法,但很难。
2、儒家之“爱有等差”一方面属人之常情,一方面维系了封建社会秩序的稳定
无论是西方文明,还是东方文明,人类社会的进程不免存在一个有阶级矛盾的时期,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这个时期,以及这个时期的文化。社会要在稳定中发展,必须产生维系该时期之社会秩序稳定发展的文化。
儒家文化从春秋时期之孔子开始,到后世王朝之更迭,其文化内容渐渐被后人丰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后世丰富入学的一些观点,有的很有积极性,但也不乏出现具有消极意义的观点。这很正常,理性看待便好。而儒家思想即便再怎么被后人丰富发展,我们总是能看到儒家思想中对社会尊卑秩序的维护,其实,“维护尊卑秩序”只是我们看到的结果,而儒家做这件事的意图,不过是让人“各司其职”,以期借此维系社会秩序之稳定罢了。
同时,儒家之爱有等差无疑是诸位先贤体察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结果。“爱有等差”一方面是人生来就有的天性,人自然是更加亲近一直照顾自己、爱惜自己的父母,而不会去犹如呵护自己父母一般呵护素不相识的“夫妇”。这是人的天性,这种天性中表现出来的差别,不应该被进行“道德评价”,如果连更加亲近自己父母这种不自觉的感情倾向都被拿出来进行“道德评价”,这就太不正常了。另一方面,“爱有等差”也是儒家作为维系封建社会秩序稳定的法子。
3、儒家思想之爱有等差更加接近人之常情,而墨家之兼爱虽然美好,但太过理想化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儒家之爱有等差思想无疑是更加符合我们的天性。不仅是人,即便是动物,也是更加亲近一直照顾自己的人;而墨家的兼爱之爱有等差,显得过于极端,虽然很美好,但是却太过理想,显得不合时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古代,儒家(文儒)主张爱有等差是一种“民本主义”,墨家(武儒)主张爱无等差是符合现代思维的“民主主义”。
本质来说,儒家及墨家都是属于“儒术”,就像道家及法家都属于“道术”一样,在东方的信仰中,“儒术”属于“民”怎么“当儿子”的规则及方法,只不过儒家是“长子”,墨家是“幼子”(民间所说的“幺儿”),“道术”是“人”怎么“当父母”的学问,只不过道家是教育怎么“当妈”的柔和理论,法家是教育怎么“当爹”的权威观点。
儒家的来源,应该是来源于蚩尤九黎部落联盟被战败者及其后裔,他们被称之为“民”,也就是奴隶,“民”就是“琢瞎一只眼以明确其奴隶身份”的意思。
道家的来源,则应该是来源于炎黄百姓部落联盟胜利者及其后裔,他们被称之为“人”,也就是“国人”,拥有做人资格的人,也就是奴隶主。
所以中原的统治者一直头疼于蚩尤九黎部落战败者后裔的反叛,这也好理解,谁愿意琢瞎自己的眼睛成为“独眼龙”呢?商王朝正是因为面对东夷和西岐的两线反叛,疲于奔命,最终亡了国。
周王朝后来虽然名义上取得了胜利,可面临与商王朝同等的境遇,同时面对殷商后裔和东夷后裔的反抗,稍有不慎,也有亡国之虞。
所以周王朝的杰出统治者,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制礼造乐”创造了“儒教”事业,将原来奴隶身份的“民”系统选拔产生成为有自由民身份的新国“人”,以达到巩固统治,根除东夷后裔的反抗。
这种由奴隶身份的“民”转化身份而形成的新国“人”,就被称之为“儒”,就是“因为需要而选拔产生的人”。
其选拔的方式,就被称之为“德”,在上古,“德”是一种登山活动,能够爬上一定高度的“民众”,说明其身体素质好,思想水平佳,就可以将其身份记载于“荣誉板”上,免除表明其奴隶身份的琢瞎一只眼的刑罚,从而达到“德高望重”的目的。
而“儒”当中一批身体素质特别好的人,则被称之为“侠”,繁体字就是“俠”,就是“头上戴帽(隐藏身份)彰显武力之人”的意思,所以文士的“儒”一般智力出众,被称之为儒家,而武士的“儒”,被称之为“侠”,一般武力出众,被称之为墨家。
儒家从诞生之初一直服务于百姓贵族的道家,道家的代表人物是帝王,道家是儒家的至圣先师,作为文儒的儒家感受更为直观,其进入国家政治生活的前提就是存在有爱的等差,所以形成了“民本正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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