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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已经决定罢免前期物业,但前期物业赖着不走怎么办?
物业,物业公司,业主业主大会已经决定罢免前期物业,但前期物业赖着不走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所在小区已经10年了,还在使用前期物业。近几年,物业服务质量每况愈下,业主意见很大。业委会发起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罢免前期物业的决定,并表决通过选聘新的物业企业。现在前期物业赖着不走,声称业主大会召开不合法,拒绝撤离。这种情况下,业主能做什么?业委会能做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十多年了,前期物业对竣工楼盘的善后也处理得差不多了。即既然物业服务大数业主都不满意,而且业主大会也双过半通过更换掉前期物业公司,业委会就应招标选聘新物业公司进驻服务。前期物业就应整理好有关物业档案(包括水电气管线图纸资料)、业主相关资料向业委员会交接再移交给新物业,在撒出小区前业委会要督促各业主结清物业费,拖欠的要及时补交,业主预交的要及时退回。前期物业赖着不走,就可联系社区居委会一同报告当地政府住建房管局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限其移交并撒出。其若仍赖着不走只能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公司合法吗,物业合同是怎么签的它不知道吗?还讲合法,还没有业主委员会呢就来物业了,这叫合法吗?强盗逻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委会已辞退物业,但物业赖着不走,应该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辞退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是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解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程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地区人民政府指导意见进行。具体做法如下:
首先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其次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会议表决的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明显的位置公示,同时告知属地的居委会。再次业委会委员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投票的过程及开票、唱票都必须按照政府有关指导意见进行。并将投票结果向街道办物业管理行政服务部门备案,整个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在业主大会会议通过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决定获得通过并向街道办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后。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大会还没有选出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时旧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保持基本物业管理服务不得退场。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并选出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后,旧的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配合移交有关物业档案及设施设备维修档案。如果旧的物业管理公司柜不退场,属地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派出所、居委会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及新物业公司做好交接、进场工作。旧物业公司在交接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旧物业公司对业主大会的解聘有争议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起诉,但不能赖着不走。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我们共同探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像这样的情况国家应该立法,业主依法维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已被辞退的物业赖着不走,就是大家不要向这种物业公司交费了。聘请其他物业公司,向它们交费就完了,让原来的物业公司自生自灭,让它们死去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拒不退出,这种乱象是当下物业管理问题中的难点与热点。
根据你的描述,你小区在办这个事情之前,相关准备工作不充分,非常欠考虑,导致被动。
一、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这个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避免授人以柄。
前期物业拒不退出的理由,往往就是所谓的业主大会不合法,不合程序等等。
因此,你小区应把召开业主大会的每一步程序都走到位,相关材料备齐,业委会必须在街道及行政部门备案。
二、前期物业拒不退出,怎么办?
1、通过街道及行政部门介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其调查核实清楚。若业主方召开业主大会及选聘物业公司均符合法定程序,那么前期物业拒不退出就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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