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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银行,房子,房贷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换就告诉银行那些砖头堆就是拿去抵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房子因地震倒塌,工作也丢了父母和孩子也在地震中身亡,贷款人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为了收回贷款三番五次到贷款人那里催促还款,而且将贷款人其他财产列出清单计算抵贷额度,贷款人因此觉得人生无望,心灰意冷,选择了跳楼自杀,银行对贷款人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办法,要还,银行会催,因为你向银行借的是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因为负债是存在的,银行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是要求贷款人提供足值抵押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是人签的,不管什么原因,人都要负责!银行可以起诉你!因为地震房子没了,国家不可能让你露宿街头,肯定会再给你建房子!这房子是你的固定财产。但是不还房贷,银行照样起诉你,你的其他财产同样会被拍卖来还房贷!很简单的一个例子,你借朋友的钱自己造房子,突然地震了,一切都没有了,你朋友的钱是不是不需要还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是需要偿还贷款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不用还,因为地震,是谁也无法预知,如果银行能预知,他能让你抵押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简单回答。
1、按法律,需要继续还。
2、在国外,必须还;
3、在中国,政府可能会免除而不用还。参见汶川地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现在到汶川去看看就明白了,再见政府建设的很漂亮,只要人还在的都有分到房子免费住!还有个人欠银行的钱人死债消,不可能在转嫁给其他亲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一名普通的房产经纪人。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是要继续还得。
商贷购房本质是:购房者与银行是借贷关系。购房人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房子只是抵押物,抵押物(房子)就是降低抵押权人(银行)借贷风险,如果抵押人(购房者)有什么意外或无力偿还债务,抵押权人(银行)可以作为抵押物(房子)第一债权人优先追偿,如果追偿不够可以继续和其它债权一起追偿。如果房子没有了,只是抵押物没有了,也就是银行作为第一债权人优先追偿资产没有了,但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只是大大增加银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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