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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银行,房子,房贷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看来楼主是有房贷的人。
如果是一次性付清的房子,没有交付时就要由开放商担负损失,如果已经完成交付了的话就要由购房者担负损失。那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呢?这里就不得不说说购房者,银行,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了。在购房时选用贷款买房,其实是将这个房子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然后银行分期将钱打给开发商或者一次性将钱打给开发商,而买房者则每个月还贷。
这个时候的房屋的所有者其实已经在实际上是属于买房者了,所以按照合同法如果遇上不可抗因素房子倒塌了,买房者担负房子的损失的同时,还要继续还贷款哦。而如果房子没了,人也失踪了,银行也没有办法,只能终止债务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当房屋在作为抵押物时损毁了,有抵押物债务关系就变成了无抵押物债务关系。也就是说你不还银行也那你没有办法,只能拉黑你的信用。
我国政府在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总规定,发生自然灾害所在地的机构应当协调各级对受灾地的救助,并且有救助和补贴的义务,没有赔偿的义务哦。但是国家却有巨大的协调性,从每次地震中社会各界对灾区的援助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国家是会为那些蒙受了巨大损失的灾民们谋划出路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的理解是不用还,大不了银行把房子收回去[捂脸][捂脸][捂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震将某些地方震成了废墟,不单是房子没了,有些人连命都没了,还有商店的货物等很多财产都受到很大的损失。国家会施于援手开始重建,活着的人又开始新的生活,新生活里又开始还房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震房子没了,受天灾,当借贷购房而地震损塌,借贷人是要承还的,然而有些地方政府扶持和实当减勉利息,和延期尝还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屋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刚需,由于我国当下房价高昂,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全款买房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大部分朋友都会选择贷款买房,一旦办理了房贷,就意味着要经历长期的还款生活,有朋友好奇,如果地震后房子没了的话,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交付使用前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则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地震后房屋因自然灾害而毁损的,将由房贷用户本人承担损失。不过对于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损坏,通常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办理房贷其实是购房者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获得的贷款,也就是说房贷是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债务关系并不会因为房屋才倒塌而消失,所以按照相关规定,无论是天灾人祸,房贷用户都需要继续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根据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贷款购买的房子还在还贷期间,因地震导致坍塌,那么会有以下4种处理方式:
1、房屋坍塌,购房者也因地震而不幸身亡,并且也没有继承人,那么银行就只有自认倒霉了,这笔欠款银行会做坏账处理。另外房屋坍塌,有继承人,但是无遗产的,银行就会做坏账处理。
2、房屋坍塌,购房者还在,那么购房者就必须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因为房屋只是借款人用于贷款的一个抵押物,即使这个抵押物因地震已经完全损坏,那么借贷关系不会因房屋损坏而消失,因此房贷用户必须继续偿还贷款。
3、地震后贷款人不幸身亡,房屋还在,并且有继承人,那么在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同时,也继承了债务关系,将由继承人来继续偿还欠款。
4、地震后房贷用户和其继承人都不幸死亡,但是房屋还在,那么房产将由银行收回进行拍卖处理,用拍卖所得的资金偿还银行债务。
注意,我国的房屋都是有抗震标准的,如果地震的规模不是很大,在发生地震后房屋仍有损坏的情况,那么可能是房屋建筑的问题,这个时候可以起诉开发商,如果是因为建筑问题,那么开发商则需要对购房者进行赔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震属天灾,不能光让百姓承担灾难,我认为银行也要负担,是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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