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作为一名律师,你觉得最重要的能力是什么?
律师,能力,法律作为一名律师,你觉得最重要的能力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做诉讼案件,我很喜欢用alpha法律智能数据库的“检索报告”功能。它可以让我就专项法律问题设置命名文件夹,并将选中的某法规内的某条款、某裁判文书内的某段落,都添加进去,及时进行知识管理,方便随时调取复盘、添加完善、项目组共享。
每个律师都应该有自己偏好和玩得熟的法律数据库,若是法律检索主要靠百度,那真是太不靠谱了。法信、alpha、威科先行(本所已为全体律师购买这家数据库,通过本所oa即可免费登录使用)……择一喜欢的,用起来。
要是比较后,觉得哪家数据库最能提高自身工作效率,该买就买。如果自己做检索主要靠百度甚至不做检索,别家律师却能玩转法律数据库,那在专业能力上就相当于被降维打击,不仅更难赶上资深前浪,而且可能很快被新锐后浪追上。
看到这里,可能有些青年律师会想,将业务做得那么细,那得花费大量时间呀,值得嘛?
我认为,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
工匠精神,无论对于律师助理、助理律师、团队授薪律师,还是独立执业律师,都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前者,也就是领工资的律师,做事不仅需要让客户放心,也需要让老板放心。案件研究浅尝辄止、办事细节毛毛糙糙,只会让老板愈发担心客户委托的事情可能会被搞砸。这时,如果咱老板是信奉“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的人,那就会重新考虑咱的使用甚至聘用问题了。
对于后者,也就是自负盈亏、需开拓市场的律师,如要实现客户层次、业务层次、创收规模的不断升级,在我看来,各种营销方法都只是“末”,专业能力方为“本”。若本末倒置,很难行稳致远。
只有在个案中让客户感到专业,客户才会将自己的其他事务或者其他朋友,放心交给咱代理;只有让所里前辈同事感到咱专业,前辈同事才会将自己的客户放心交给咱合作;只有通过认真钻研个案积累专业,咱才有能力消化更加复杂疑难的案件。
四、研究成果的高阶呈现
在我看来,研究成果最好的呈现方式,就是输出分析文章。
要写出一篇拿得出手、经得起同行推敲、能让同行有所裨益的专业文章,需要阅读、消化相当的材料,并根据自己的思路加以整合优化,还得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一定创新。
输出一篇有料的专业文章的背后,是强大的法律检索能力、整合加工能力、逻辑推演能力、文字驾驭能力以及“我不甘心让自己的头脑成为前辈思想的驰骋之地,我要有自己的思考和声音”的决心。这些能力和决心,在我看来,都是做一名好律师的应有之义。
不可否认,当前中国大学的法律教育不是以培养律师为目标的,法科生(包括当年的我)青涩憧憬地走出校园那一刻,绝大部分人是很难“像律师一样思考
”的,上述能力和决心也是有所欠缺的。幸运的是,输出文章能有效倒逼青年律师进步。
写作,是律师鞭策个人成长甚至锻炼团队成员的有效手段;公开发表文章,意义远非狭隘的做宣传、打广告,还具有加速沉淀法律素养、培养深度思考能力、展示精进决心、提升团队精气神等一系列作用。
撰写文章,与咱平常承办案件不是割裂的,绝非“正经业务不做去搞文学创作”。咱接到一起新案子,对其中争议焦点的分析判断,往往会经历“从以为自己清楚,到发现其实不清楚;从以为自己研究明白了,到发现跟项目组律师都说不明白;从以为自己能写明白,到下笔后才发现,这也写不明白那也写不明白。
”
可见,对案件的研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位的,要是咱对争议焦点的分析研究浅尝辄止,那么,先别说法官能否采纳咱的代理意见了,可能连项目组律师都要感到失望了。
而写分析文章,就是倒逼咱做好庭前研究工作的有效手段,只要文章写得扎实,那庭前准备也差不到哪里去。
近期,我与几位志同道合的律师写友相约打卡写作。
其中一位写友,在其承办的一起仲裁案中,发现涉及焦点法律问题的立法尚属空白。他在充分研究案情后,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巧妙创作了一篇颇具立论价值的文章,随后投稿并成功发表到法律界某知名公众号上,庭审后他还将公众号文章作为代理词的附件一并寄送仲裁委,以增强代理意见的说服力。
这种代理技术,在我看来,已属律师对写作的高阶运用了。
五、结束语
这几年流行一句段子,“要不是家里困难,谁肯出来做律师”。我想说,一时难,可能是家里的错,但一直难,可能就是自己的错。咱青年律师,想要逆袭,得使上手段,而强化研究能力,就是不二手段。
研究能力,对青年律师的生存与发展——很重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需要熟知法律,最重要的是会应用法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解决问题的能力,没有之一。无论是解决你老板的问题,客户的问题,法官的问题,助理的问题……
还有一个点其实被很多人忽略,就是生活经验。比如做房产纠纷的律师没有买卖过多套房,做合同纠纷的律师没有经手过很多合同,做公司顾问的律师没有开过公司……其实给出的很多解决问题的方案,都欠缺落地性和实用性。
比如改合同时有一个常见问题,开头那里公司名称下面总是不写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那么不出事不要紧,一出事就有一个送达问题,送达到哪个地址?你说工商登记上有注册地址,可是很多注册地址为虚拟地址,不一定是实际办公地址。这种细节完全可以前期避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一篇:深圳一街道开展多媒体互动艺术展,把艺术“装进”集装箱, 你怎么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