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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成立的物管公司对房屋质量有什么职责?
物业公司,开发商,房屋房开成立的物管公司对房屋质量有什么职责?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房开成立的物管公司对房屋质量有什么职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总的来说,开发商参股或控股的物业公司在法律意义上对业主房屋专有部分的质量问题无保修或其他相关责任。个人观点如下:
一、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各自对其民事行为负责。我国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行业,实行“建管分离”原则,即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是两个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因此很多开发商成立了自己的物业公司。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开发公司只是其设立的物业公司股东,开发公司基于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应尽合同义务;物业公司与业主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也就对房屋质量问题不存在保修等责任。
二、物业公司对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质量问题具有积极作为的义务。不管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何种关系,小区共用部位出现问题,物业公司都有义务和责任与开发商积极沟通、督促解决。住宅小区承接查验阶段,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就小区共用部分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相关规定妥善解决。另外,对于质保期内共用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也有义务要求开发公司进行积极修缮、解决。
三、物业公司可以接受开发商委托解决业主专有部位的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开发商(尤其是品牌开发商)会授权其设立的物业公司,解决业主存在房屋质量,包括房屋的维修、损失的赔偿等等;因为商品房交房后,物业公司会在小区设立客户服务中心,处理业主房屋质量问题具备地点、人员和时间上的优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法规上说,物业公司应该是由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挑选确定的,开发商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或选聘,无权指定物业。但实际上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①从属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②合同关系,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订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房子全部交完后发生的问题是依据售房合同的条款来约定有关方面的责任的,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仔细看看购房合同就能知道,开发商在上面一般是不会承诺很长时间的房屋质量方面的责任的。当然,如果在一定期间内,房屋发生了非常严重的涉及建筑安全的问题时,政府建筑主管应该会出面处理相关问题的。对于一般性质的质量问题,是由物业公司使用全体业主在购房时交的维修基金来解决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物业在房屋质量管理中的职责,我个人观点认为:
【首先】物业公司是受全体业务委托对整个小区进行管理,只有由于一开始业主没有成立有效的管理机构,事实上是由原开发商委托确定物业公司。
【其次】物业公司根据业务委托合同,对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对房屋装饰装修的设计、安全等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并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
在现实生活中,业务一般的小的质量问题都可以先联系物业进行处理,具体是哪一块的问题根据物业公司指派的业务人员现场查看后再说,如果是业务自身原因一般是要自己负责,其他小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派人进行修复,稍大一些就是使用我们业主缴纳的维修基金进行处理;如果是质保期的大问题就要联系原施工单位、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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