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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为了多画几个车位,车位宽度不够导致相邻的两个车进出,下车开门都困难都你怎么看?
车位,合同,尺寸开发商为了多画几个车位,车位宽度不够导致相邻的两个车进出,下车开门都困难都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开发商为了多画几个车位,车位宽度不够导致相邻的两个车进出,下车开门都困难都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车位尺寸是否达标,还是要看合同约定,如无约定则要依据国家标准。如确实尺寸不达标,无法正常使用,有几点处理建议:一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品牌开发商一般设有地产客服部,会受理此类问题。二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应,由其责令开发商解决。三是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适当做车位改造拓宽。四是求助媒体。五是通过法律诉讼。
下面就车位尺寸问题的法律关系做如下法律分析,供参考:
1、未约定车位尺寸,适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车位尺寸,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合同法》中的“质量要求”。购(租)车位合同未约定车位尺寸,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的,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关于车位,有一个行业标准,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以下简称《车库建筑设计规范2015》)。该标准对小型汽车的车位尺寸做了最低标准要求,具体看看以下3项标准:
标准一:通车道宽度
机动车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可通过计算或作图法求得,且库内通车道宽度应大于或等于3.0m。
标准二:外廓尺寸标准
小型汽车总长4.8m,总宽1.8m,总高2.0m。
标准三:机动车之间以及机动车与墙、柱、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离
小型汽车与小型汽车之间,小型汽车与墙、柱、护栏之间,横向净距为0.6m,纵向净距0.5m。
不符合上述3项标准之一的,都是“尺寸”不达标。
2、视具体情况,可解除合同或要求弥补损失
解除合同的情形:购(租)车位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合理停放车辆。如果说,车位主人或使用权人停车时,不管怎么注意,在车位尺寸不达标的情况下,反正就是会发生刮擦,而开发商迟迟也解决不了。这个时候,就可以视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应当解除相关合同。
弥补损失的情形:尽管车位尺寸小于《车库建筑设计规范2015》的规定,但是还可以停车使用,也不妨碍周边车辆的正常通行,只是增加了停车难度(相较周边车位),那么,合同目的(合理使用车位)还是可以实现的。
当然,此种合同目的可以实现,并不代表车位没有问题(或者说瑕疵)。因为开发商的车位导致停车难度增加,属于合同义务的瑕疵履行,综合考虑合同履行、双方过错、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车位主人或使用权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弥补信赖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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