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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被开发商的前期物业霸占十年,该怎么办?
业主,物业,小区一个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被开发商的前期物业霸占十年,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良心提问,善意的回答![呲牙][呲牙][呲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你简单的表述,就能看出,这个前期物业不错。能够生存十年,说明是得到绝大多数业主认可的,否则大家不缴纳物业费,物业也干不下去。如果你个人跟物业有矛盾,建议你依据相关法律跟物业协商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向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住建局3个部门递交申请报名,请求在政府部门引导下选举业主委员会,同时另外招聘物业公司进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组织完善合法公平的业委会,也是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根据实际,势在必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市场化业委会招标进来的就不是霸占,象现在买房就必须签五年合同到欺后又不滚出让业主公招物业公司的就是叫霸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权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小区,最好是说出来小区的名字能让人清楚,评论,帮业主出主意,更能让人信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去问编制《物业管理条例》的专家和学者,《条例》中那条能解决这个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了业委会也没用,业委会要不被物业收买,要不物业上门恐吓,所以取消物业,回归社区管理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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