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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小公司没有合同和社保,想开一家专门维护员工权益的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公司,员工,职工很多中小公司没有合同和社保,想开一家专门维护员工权益的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目前,市面上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跟员工购买社保和签约劳动合同,我想成立一个公司,专门帮受害员工跟公司谈判,维护员工权益,比如公司补交社保,公司没有签约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全程我们出面谈判,然后受害员工拿到赔偿金后收取一定服务费,请问我们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办理怎么样的营业执照,有没有涉及法律禁止的范围。谢谢大家的意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服务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法务律师团队。熟悉国家合同法律法规,及社保法律法规。依 法依规去维护执行员工应有的权益。但是执行过程中不能使用爆力、集会闹事等违法行为。
如果我的回答可以,请关注下、点赞、留言分享,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以前,有位同行也有过这样的想法,毕竟见得多了,觉得这是个双赢的事情,一方面可以帮助职工争取应该享受的福利,另一方面也可以给自己谋一份事业,不过最终他放弃了,因为他摸索一段时间后,发现此路困难重重。
首先,从这种公司的性质来看,类似于工会和法律援助结合的公司,但是实际上工会是公司内部的,独立于公司的工会,企业是不会理睬的,政府也不会支持(最起码国内是如此),而如果作为法律机构,那么对于资质要求就比较高,比如需要持照的律师,需要有专业的劳动保障方面的专家,这样的人员现在在社会上,待遇都还是可以的,这时就要考虑到收取的服务费的标准问题了,太低了,养活不了这些专业人士,太高了,人家员工可能直接就去找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了;
其次,从员工的角度来看,虽然很多小公司没有社保和合同在当前确实是事实,但是员工是否一定都排斥呢?这个不一定,不能说他们没有维权意识,而是员工看到的是现实:第一,既然是小公司,如果大家不买保险的话,只要一视同仁,自己也认可;第二,如果买了保险,每个月还要扣钱,一年下来,少说也要4-5千,年龄大的和年纪轻的还真不一定愿意每月被扣钱;第三,至于劳动合同,在很多小公司的职工看来,这工作也就是临时性的,有了更好的工作可能马上就跳槽,这种时候真签了合同可能对他们来说还是个麻烦。假设您设想的公司真能如愿开起来,那么会有多少人愿意接受这样的服务,也是未知之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最后,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其实他们是不会怕的,一方面,他们认为法不责众,现在又不是只有他们这一家小企业没给员工买社保、签合同,经济要发展,工人要就业,就不可能把它们取缔掉;另一方面,政府也有专门负责劳动者权益的机构,现在基本上也就是个摆设,像劳动监察大队,社保稽核,更多的是形式化的,而且真遇到有职工去投诉,一般都是采取调停的方式,对簿公堂的极少,毕竟他们也要维持就业局面的稳定,虽然很多工人没有保险、没有合同,但是他们最起码是出于就业状态,这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另外,一旦职工接受了这样的服务,也就意味着他与公司站到了对立面,且先不说最后能不能拿到赔偿,这份工作肯定是干不下去的,员工肯定要好好思量一下的,而公司肯定要杀鸡儆猴,不然集体去维权的话,公司估计也就歇业大吉了,而政府肯定不会愿意看到这个情况的出现,闹僵了之后会站出来和稀泥,到底谁会获利,依然是五五开的问题。
综上,开这样的公司,还是要切实考虑一下职工、公司和政府机构的立场,如果确实能够办起来的话,而且能够正常运转,确实是职工之福,但是估计困难也不会少的,而且这样的企业到底经营范围是什么样的,现在其实很难界定,如果说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可以考虑办成事务所,那么需要的资质就比较严苛。
以上为个人见解,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03年12月在A公司工作,2个月后通过试用期。自己在灵活就业窗口缴纳社保,A公司全额报销。05年9月A公司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均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12年公司甲乙股东决定关闭A公司。目前正是过渡期,差不多有8年多的工龄 请问:员工经济补偿什么标准怎么计算?有... 差不多有8年多的工龄
请问,均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03年12月在A公司工作:员工经济补偿什么标准怎么计算,A公司全额报销。12年公司甲乙股东决定关闭A公司,2个月后通过试用期?工龄延续吗。05年9月A公司办理职工社会保险。自己在灵活就业窗口缴纳社保。目前正是过渡期。如果在其中一个股东公司继续工作?公司领导不答应怎么办:还能向A公司索取经济补偿吗?分别成立的公司与原A公司有延续关系吗?
若甲乙股东分别成立公司。
请问?有何法律依据 展开 断断续续签订2次1年的合同,最近3年均未签合同。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资料?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 ,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申请。
在股东新成立的公司进行工作,依然可以向A公司主张经济补偿,如果A公司支付了补偿金,则工龄不再延续,重新核算;如果A公司没有支付补偿金,那么原则上来说应该由接续劳动关系的企业来承担之前所有的用工责任,工龄延续,后期的补偿全部由接续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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