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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卖方不配合办理交房,说要多住两个月,怎么处理?
卖方,买方,尾款二手房交易,卖方不配合办理交房,说要多住两个月,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二手房交易,卖方不配合办理交房,说要多住两个月,怎么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买方在过户之前与卖方协商好交房时间,否则买方可以不过户,这样买方也拿不到剩余房款。卖方只收到买方的定金,别的所有房款都在房管局的资金托管账户里,只有买方过完户,领款和领证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卖方卖房子都是为了急着拿到钱,买方不过户,卖方时间长拿不到钱,他们会比买方更着急的。
2,在过户之前,买卖双方谈好交房时间,可以让卖方留几万块钱尾款,直至搬出再将尾款付于卖方,这个尾款可以放第三方中介处。
3,如果买方不急着入住,可以跟卖方协商以付租金的形式,让卖方延长交房时间,当然时间要从领证领款当天开始算起。
4,这些情况其实应该在签订三方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协商好的,要写到三房合同里,真到了谈不拢的情况下,大家就按照合同,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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