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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的人在工地岗位上突然脑出血,没死亡公司承担责任吗?
公司,责任,工伤63岁的人在工地岗位上突然脑出血,没死亡公司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63岁的人在工地岗位上突然脑出血,没死亡公司承担责任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和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合同,这种只能适用雇佣关系,目前依据你说的情况需要看公司是否存在过错,一般这种情况公司应该买保险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您。工地肯定是要负相关责任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根据我们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工人时,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视同与劳动者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暂且不问65岁的受害者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地都有责任赔偿。第二,获得赔偿与劳动者年纪无关。只要你在工地上工作,出了问题,开放商及工地都要很承担责任。不要从外表认为62,65岁的劳动者和30多岁的劳动者在受到责任追诉时,权利有什么不同,可以明确告诉您,获得赔偿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超龄了,所以不构成劳动合同,因此不算工伤,其次如果不能证明脑出血因工作原因导致,公司应该没有赔偿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觉得看是不是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有没有规定超过多少年龄不能在继续用的,如果已经超龄那么公司需要负责,而且在用人之前公司没有做体检不知道这工人有脑溢血症状也有一定责任。看看老人是不是因为干活太重突发脑溢血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是在公司出的事,都是公司全责这个是没有办法推卸责任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是正常工作时间公司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15年10月11日下午,我爸在上班时突发脑出血。中间过程都不说,就说公司有没有责任。
首先是一个工伤的定义,说白了就是硬伤(皮外伤???),大意操作设施设备不当导致或者上下班时间内发生意外所受的伤的算工伤。而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致残致伤并不在工伤范围内。而除非死亡,而且还要满足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才被视为工伤。赔款50万,而且不是公司赔偿,而是保险公司陪,因为国家强制公司给每位职工交大病保险,公司不用赔偿一分钱。没保险的就公司赔偿
其次,每个公司背后肯定都有一个或几个法律人做顾问。他们比我们更清楚有没有责任,有责任他们不敢推脱。说难听点,他们心跟明镜似的。
你说去告,厂家其实更乐意你去告,那样只会让你啥都得不到。因为法律上就是那么规定的。所以你只有私下去谈,让厂家现在人道主义的角度上合理赔偿一点。
我爸的事后赔偿我去公司谈的。生病时公司就垫付了20000元医药费,没有其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全责,超龄的也敢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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