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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河南“打师案”父亲常天长常妻洪欢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常家这次胜率有多大?
老师,张老师,自己的7月18日河南“打师案”父亲常天长常妻洪欢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常家这次胜率有多大?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常家不知趣,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任何问题,判决也得到了社会舆论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常家还要上诉,请求判处无罪,这纯粹就是鬼迷心窍,自讨没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常家这次上诉胜率为零:我曾经写的话发表出来作答案:常天长先生及洪欣女士:如果没有“常天尧打老师”的视频上传,我们根本素不相识,都在同一天空下呼吸自己的空气,各干各的事,纵使相逢应不识,就不会关注你们;然而,自一审判决后,就有消息说你们不服,现在上诉终成现实,我不得不奉劝两句:
希望你们自己对照法律条文,理解一下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刑,看看你的亲人判重没?轻判没?法院认定他有投案自首情节,斟酌后减轻了刑期是否属实?你俩看网上的评论,绝大多数人认为一审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公道的,为什么你们仍然不能信服,还要一意孤行?
我相信你们两个是受了误导才有了上诉的举动,这是很不明智的行为,自己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自己有自己的义务要尽,现在放下一切要置张老师于不义之境,要他声名扫地,甚至锒铛入狱才满足心愿,纵使能如你所愿,你们的利益在哪里呢?况且:你申诉依据的事实是二十年前发生的,法院能否采纳值得商榷;又已过上诉期,表明了自己已放弃对此事的追究;老师惩罚学生的举动容易被忽略;所以胜诉机率不大!
本次判决是公诉,主要判刑依据是视频上打骂情节的严重程度,“拦路打老师”视频上传到网络后,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太大,激起了公愤,如果常不付出代价,怎么能息事宁人?法制社会,有法律在维护人的尊严,你受到人身侵犯时当时为什么不上诉?尤其是,如此恶劣地对待自己的老师,可谓空前绝后,不判以示惩罚,怎么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所以,建议:1.撤诉,不要再劳神费力了,改判的概率不大,你多看网上法律专业人士的评论就懂得了。
2.叮嘱常仁尧认真反思,接受改造,有机会向张老师道歉!
3.远离你们请的律师,他们在消耗你们的时间与财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根据报道,7月18日常仁尧父亲常天长与常仁尧妻子共同前往法院,正式递交了上诉材料,希望能对常仁尧依法改判。
其实,当时一审宣判时,常仁尧便不服判决表示上诉,这个时候就已经产生上诉的法律效力。
上诉之后无非三种结果,发回重审,依法改判,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对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以及量刑是否适当进行审查。
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并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某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被告人家属对于法庭没有认定常仁尧被老师体罚事实并不服气,还表示将对张老师提起诉讼。不过目前来看,就常仁尧被体罚这事实,常仁尧及家人并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如果就这样来看,是没有其他事实或其他情节的补充,只是涉及量刑方面,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比起减少刑期来的更高。因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之间,法院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个刑期已经相对较短,所以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能败诉,可能加刑。
律师一审已经坑了常家一次了,为其辩护无罪,结果以失败而告终,白拿了常家律师费,这次上诉有可能又是律师纵容的吧,好再从常家骗点高昂律师费,输赢都拿钱,稳赚不赔!其实常家没必要上诉,劳神伤财,何苦呢,一审已经是以最低判决,最轻量刑,想改判无罪是痴心妄想,常的所做所为严重触犯法律,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怎能无罪释放?本该3一5年徒刑,一审高抬贵锤,敲了一年半,应该感恩于法律的宽容。如果再挑衅法律的底线,拿法律当儿戏,不尊重法律,肆意践踏国法,二审可能会从重判刑,也许少则3年,多则5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记得八十年代初,中国上演日本电视剧《血疑》,因为在救治患血癌的大岛幸子,教授大岛茂和学生相良光夫在海边互殴一场。事后教授仍爱学生光夫,光夫还是那么尊重大岛茂。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目标--救治幸子!
中国观众接受这个场面。现在发生的老师打学生,(善待学生吧,一类生是科学家,二类生是教师、医生。三类生是企业家、政府议员。)学生又打老师,竞动用法律,双方没有赢家!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我也不知怎么说呀,但要发生在我身上,都不会这么处理。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负责教化顽劣儿童;如果教师动辄公安局、带法院,是无奈、失败。这关系个人修养。家风传承,尊师重教,虽迟效,但能飞得高,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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