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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本人都派遣,用人单位要不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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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本人都派遣,用人单位要不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磊哥杂谈】: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都是派遣工,用人单位要不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答案是否定的,用人单位不会赔偿经济补偿金!
为啥不会赔偿,原因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一旦确定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员工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不得在合同期限内无故辞退员工,否则,要付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而劳务派遣工是没有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不可能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工实际你们的用人单位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和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的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我这样说不知道你懂不懂,不懂的话接着往下看!
劳务派遣工的本质
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学历比较低的外来打工者,他们应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公司在合同期内要保证派遣工一直有班上,不能长时间没有工作安排,否则,劳务公司要支付违约金的!而广大的派遣工法律意识极其薄弱,现实中很少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公司也就是有工作的时候帮他安排,没工作的时候就不管了!
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实际上就是他们的劳务的派遣公司,他们的劳动合同都是直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工资也是有企业每个月打给劳务派遣公司,然后派遣公司再发给派遣工的(黑心的派遣公司就是靠这个赚取中间差价的),而企业是不会和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说,劳务派遣工在这个企业、劳务公司充当着第三方的关系,派遣工和企业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只有有直接劳动关系的合同如果突然解除劳动关系,才能获得赔偿,比如说:
企业和劳务公司签订两年的合同,如果企业第一年就想更换派遣公司,除非派遣公司答应,如果强行更换,企业就要付给派遣公司违约金;
劳务公司和派遣工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两年了,劳务派遣公司决定和你解除关系,那么派遣工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劳务派遣公司的赔偿;
而企业和派遣工是没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派遣工在这中间充当着第三者的角色,没有劳动关系也就谈不上赔偿了!
劳务派遣公司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为什么不能取缔它?
劳务派遣公司最大的作用就是“灵活用工”,任何一个企业都有淡旺季,旺季的时候,当你需要人力时,派遣公司就会给你增加派遣人数,不会让你因为员工不足而导致产品出不来;
当企业淡季时,派遣公司又可以减少派遣工的人数,这样企业就可以减少一部分支出,不会因为没活干而让员工来上班白白领工资的情况,为企业的“瘦身”减轻负担,多余的员工派遣公司又会把他们派到别的公司去,只要保证他们有班上就行,有班上派遣公司就能赚钱!
以上呢,就是我的回答,因为派遣工和企业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所以即使裁掉你也不用给你任何赔偿,而如果劳务公司裁掉你,根据当初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需要给你赔偿的,就看你当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提供一点信息,仅供您参考。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07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目前,我们执行的就是这个法规。
第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第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
(8)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9)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职工ー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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