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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要继续还吗?
房子,银行,房贷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要继续还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6
但是政策归政策,法律归法律,从法律上来讲借款人有偿还义务的,不能因为特殊政策的出台我们就说,出现地震,借款人就没有偿还义务,这样是不准确的。
所以我们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要让大家明白,实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而如果真的遇到特殊情况,实践当中的做法又是怎样的?这样大家才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并且不会误解法律的规定。
以下就是一些以往的灾难出现时候的国家政策,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即日起开始执行。
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称《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核销的依据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
由此可见在面对灾情特别严重、涉及范围特别广的自然灾害时,对于未清偿的房贷,国家都是给予一定政策上的支持,尽力帮助灾民重建信心、稳定情绪。
总而言之,从法理上来讲房屋毁损灭失后,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国家之手出于政治考虑,也许会give you her h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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