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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要继续还吗?
房子,银行,房贷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要继续还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遗憾,地震后房子没了,还是要继续还房贷,为什么呢?国家《物权法》明确规定,因地震毁坏的房子,将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另外,按照《合同法》规定,按揭人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旧需要履行,而房贷则变成了没有抵押品的普通贷款。因为贷款购房人是通过银行借的钱,严格上说,和开发商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只剩贷款人和银行之间,而且房子作为贷款人的抵押物,若房子因地震没了,人还在,欠银行的钱还是要继续还,若是房子没了,人也没了,那么遗产优先偿还,如果没有遗产,那就只能在内部进行呆坏账核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震属天灾,不能光让百姓承担灾难,我认为银行也要负担,是不可抗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震将某些地方震成了废墟,不单是房子没了,有些人连命都没了,还有商店的货物等很多财产都受到很大的损失。国家会施于援手开始重建,活着的人又开始新的生活,新生活里又开始还房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银行也应该承担后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震房子没了,受天灾,当借贷购房而地震损塌,借贷人是要承还的,然而有些地方政府扶持和实当减勉利息,和延期尝还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用了,叫银行去把房子抵押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面对地震洪水等这种天灾,在法律上我们一直称之为不可抗力, 很多人都会误解为只要发生不可抗力,我们所有的债务就都可以抵消,不再偿还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准确的。
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人们去银行按揭贷款买房,从银行借出来的钱款而并不是房子,所以现在房子因为地震毁坏了,并不绝对意味着欠银行的债务也会随之消失。
举个例子,比如,你贷款新买了一个手机,但是没用几天就不小心摔倒地下碎了或者被小偷偷走了,那么你能去跟银行说不归还贷款了吗?显然这是不可以的。
但是也许有人会说,小偷把手机偷走或者手机不小心掉在地上碎了与地震把手机弄坏还是不一样的,因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而被小偷偷走不属于不可抗力,所以这两者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说这种想法也不无道理。确实地震和小偷偷走东西不是同一个性质。但是我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要看银行的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说,借款合同里面确实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但是这种一般指的是如果借贷双方遭遇了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借款,并不会直接写如果你的房子遭遇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债务。如果银行的借款合同当中明确写了:如果房子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灭失可以免除债务。那么我们当然可以依据该条款向银行主张取消债务,但是如果没有相关的条款,是不能以此来取消的。
也许说到这有人可能会愤愤不平,觉得地震已经把我毁的家毁人亡,甚至有的借款人已经去世了,难道还要继续偿还借款吗?
我们说,虽然从法律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地震,国家和银行也不会真的把这些借款人逼上绝路的,肯定会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甚至会出台一些特殊的政策,来保证灾区人民的合法利益,帮助灾区人民进行重建和稳定灾区人民的心理的。
例如,在前几年的汶川大地震当中,很多银行就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免除借款人的相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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