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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必然违法吗?
钉子户,协议,拆迁人“钉子户”必然违法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钉子户”必然违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钉子户”是一种民间称呼,是对搬迁过程中坚持不搬迁的人的一种调侃行的称呼。在实践中,“钉子户”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对于钉子户是否违法,要看具体情况判断,并非所有的“钉子户”都是违法的。
钉子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拆迁户有拒绝拆迁的理由。在拆迁工作中,拆迁方可能存在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人有权依法维权,维权过程中难免会耽误拆迁补偿进度。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被拆迁人认定为钉子户,被拆迁人依法维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阻碍其正常维权。
二、征收方无违法行为,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拒绝搬迁,未采取法律维权程序。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时被拆迁人的刻意拖延行为是不合理的。此时被拆迁人因拖延做出的一些行为很有可能会作出一些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定责任。当然也有一些人是采取消极状态,即不搬迁也不反抗,但征收方可能会申请司法强拆。
三、司法强拆程序已经启动。当征收方与被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后,协议对双方都产生约束路,被拆迁方此时应该按照协议履行按时搬迁的义务。如果被拆迁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搬迁义务,那么征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后,屋主仍然拒绝交付房屋的,属于违法行为,征收方可以进行司法强拆。
不论是哪种“钉子户”的存在,都会让其他人产生一种担心,如果跟我同在一个拆迁范围内存在“钉子户”会影响我的补偿款发放吗?征收方以存在“钉子户”为由拖欠甚至拒绝发放补偿款是有法律依据的吗?
征收方补偿的履行时间主要是依据,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如果是货币补偿,那就要看协议约定的履行时间最迟是什么时候,征收方应该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给付补偿款的义务,不得以存在“钉子户”这样的理由拒绝履行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经签字后对双方所有约束力,双方不得违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果征收方没有履行义务,被拆迁人可以补偿协议起诉至法院,要求征收方履行协议。
对于选择安置房作为补偿方式的,尤其是回迁安置房的,“钉子户”的存在确实会影响回迁安置房的建设,进而影响被拆迁人入住安置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钉子户,如果是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在双方没有谈好补偿协议之前,谁也没有权利来强制拆除你的房子,相反,在补偿协议已经谈好了,签字了,那么别人就有强拆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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