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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赊账百元吃零食,家长怒砸小卖店,到底是谁的错?
家长,孩子,百元小学生赊账百元吃零食,家长怒砸小卖店,到底是谁的错?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湖南一小学生赊账百元吃零食,家长怒砸小卖部】6月12日,湖南武冈,一名小学生家长将学校附近的一家小卖店砸了。据目击者称,砸店是因为一个三年级的小孩在小卖部赊帐近百元吃零食,临近暑假小孩没钱还,在家里偷钱被家长发现。目前砸店家长被行政拘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题者描述中了解到的情况,就我个人作以下几点分析:
一、关于家长方面
1、不能冲动砸店
家长突然发现孩子的偷钱行为,心里肯定是生气的,再加上店家已赊账上百元给孩子,更生气,气上加气,才导致事情升级至暴力砸店。表面看有其理由的一面,但是细想,家长虽然拥理采用了不当的方式。其实完全可以通过合情合理的方式去处理,如当面与店家协商解决,或反映给当地主管部门处理。有句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
2、管理孩子要到位
从家长冲动砸店的事中就可以推测,家长是一个粗心不怎么经脑子的人。所以,家长平时对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方面是疏于管理,可以说很不细心。孩子吃零食上百元了,怎么没早点发现予以制止呢,孩子偷了自己上百元的钱还赊账,难道是第一次偷吗?我这里别无他意,只是想告诉家长,教育孩子要从最“初”抓起,不要等事情发生以后才去“暴”堵。
二、关于店家方面
1、明知而“逆”行
一个读三年级的孩子,几乎还没有自控能力,更没有偿还上百元的赊账能力,店家是应该清楚的。如果店家及时加以制止或事先与当事家长联系沟通,也不至如导致店子被砸的后果。作为一个经商的店主,也应该有制止孩子不当行为的义务。
2、经商凭良心
文明经商,良心经商是社会所倡导的“商德”。文明、合法经商没错,商人合情合理赚钱无可厚非,但应该赚良心钱,踏实钱!
三、关于孩子方面
1、改正陋习
孩子要努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特别是偷钱的错误行为。
2、努力进步
学生主要的努力方向就是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明白做人行事的道理。如果孩子在不断地进步,健康地成长,就是家长所期望的。
“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有过改之,明智之举!说实话,我无意、更无权跟家长及店家说三道四,我只是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更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对自己,对他人,对我们的后代不是更有利吗?
(个人浅见,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学生赊账百元吃零食,家长怒砸小卖店,到底是谁的错?
家长怒砸了小卖店,不过该小店不是校内小店,是学校附近的——我想说,家长同志,或许你是错上加错了!如果该店店主要追究你的责任,一告一个准!果不其然,该家长被扣留了。
当然小卖店店主明摆着有错在先,可能会协商和解。但多多少少要赔偿一点,至少赔礼道歉是少不了的。
家长本身自己没教育好、关心好自己的小孩,已经是失职了,还把怨气撒到小卖店身上——其心情可以理解,其行为却要付出代价。
我曾不仅一次地对某些家长讲过,不过无限度地给学生零花钱,更不能从小让孩子有偷拿父母或其他大人钱的习惯,一经发现,一定要严格教育,杜绝再犯!
我小孩四岁时曾拿过我随便乱放的零钱1元去外面买麻辣吃,被人举报。
后来我整过他一顿,先打再跟他说明道理:有要求,可以提出来,只要需求合理,父母一定会买,但一定不能不经允许随意“偷钱”——小偷要被公安抓起来戴手铐的。而且麻辣这东西,会吃坏肚子,影响发育的(长不高)——连骗带吓后,从此小孩基本没乱拿过钱,拿前一定会跟我们讲——我们的钱,不管一角还是一元,都不乱放了。
当然,家里也要常备一些水果、牛奶、糖果等。小孩看到小朋友有吃的,哪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
小学生,还是未成年人,怎么能让他赊账百元吃零食?店主这点常识也没有?真说起来,家长、学生是可以不支付的——只是小孩会偷钱去付账!所以才导致“家长怒砸小卖店”这样一幕的发生。
估计也不是第一次了,而且绝不只一位学生去这样的小店里赊账!钱数目还上百了。想当初我班上也有类似的情况。但刚一闻听到风吹草动(因有学生立即向我报告),马上处理,决不能任其发展。
我知道后立即跟店主交涉,说他有可能违法、这样下去可能要不到一分钱账的,并不要店主以后再赊账让学生买零食。然后通知家长,跟家长沟通共同教育督促学生,也把之前那些数目打个折立即清了(私下让家长、店主商定)。
所以真要说过错,与该名小学生有关联的人全都有错。孩子的成长,须从点滴关心、教育做起,家长、学校和社会一定要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共同教育好孩子,让他健康成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小学生赊账百元吃零食家长恕砸小卖店到底是谁的错?
我认为双方都有错。小学生已经是三年级学生了,多少也算懂事了,又不三岁的小娃娃,家长再不教育就晚了。
常言说:“子不教,父子过。”自己孩子嘴馋贪吃没有钱就去赊账,家长又不给零发钱,所以又偷拿家长的钱,偷习惯就难改了,有一次,就有两次,有两次就有三次,家长再不制止将来就会变成了“偷盗集团。”
孩子有错,家长不但不严家管教,还去怒冲冲砸别人的零食店,这更袒护了儿子的过错无法改变,让孩子在学坏的道路永往直前。好的不容易学,坏的很难改变。
再说那零食店的老板,错误更大,赚钱赚的也贪了,一个不能承担责任的小学生,你就敢赊账给他,没有家长监护人的应允下赊下了一次,一次又一次累集账单上百元,不还你也是应该的,因为你是成年人,他是个孩子,别说是赊账就是拿着一个百元大票你也不应该卖给他零食吃,你没想想一个小学生家长不会给他一个大票子,即使给他也是几元钱,是不是小学生偷家长钱?赚小孩子钱就该赚个良心钱,要不然你就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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