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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把自家宅基地或承包地“卖”了,以后还能分到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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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说完了宅基地,咱再说说承包地。承包地是农民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农用地,有固定的使用期限,并且不允许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即使现在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那也是有取的,到期后土地要交回村集体重新发包。所以,谁也不会痴到花钱买你没有所有权的土地进行房屋建设等,何况这些土地不允许改为建设性用地。
所以,严格来讲,承包地无法买卖,但在承包期内可以租赁、转让和流转等。也就是说,没有土地的人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转包农村的土地。而农民如果把土地流转出去,不可能再通过承包的办法重新从村集体取得土地。只能等流转期结束,或者承包期结束,重新承包土地。如果真像该题说的,农民将承包地卖出转作他用,被发现后村集体依法可以中止承包合同,收回土地,该承包期内也无法再承包土地。
综上,农民的宅基地不允许私自买卖,如果通过卖房方式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就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农民的承包地只有几十年的使用期限,到期后以交回集体重新发包,所以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买卖。如果进行流转,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否则会被终止承包合同,该承包期不再允许承包土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时有发生,但不多见,对此,说点个人观点,欢迎与条友们交流,互动,学习。
第一,土地是人们生活,生存的“硬件”,民以食为天,食从何处来,道理不比诠释。
第二,咱们是人口大国,农业大国,人口大,但过半数是农民。
农业大,不强,不优,基本是一家一户单兵独战,在未来毫无优势。
第三,所问,有人将地“卖了”,日后,还想分地。
人口多,耕地少,“粥少僧多”是国情。
“卖地”不论以什么理由,不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由上,如果有人“卖了地”,日后还能分到地,这样的买卖很化算。
估计,卖地,买地合法化,将是八亿农民的“灾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到这个的问题,题主真的很皮。为什么说题主很皮呢?因为题主在描述农民把土地“卖”了的时候,给这个“卖”字用上了引号。
为什么也给“卖”字用上引号?
根据《土地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有承包经营权。
去年,农村土地确权已经基本完成。但是,这只是意味着承包经营权的年限到2057年,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确权的承包地非但不能买卖,而且农民还必须维持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由此可以看出,农民自己的土地只有使用权,绝对不允许买卖。
虽然农民承包地不允许买卖,但可以进行流转,流转不属于买卖。
如果真要说到农民可以“卖”地,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承包地被征用。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
这个时候,农民被征用的土地会获得一定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补偿。当然,这个是公共建设的需要,不算农民自己“卖”地。
说完了“卖”地,现在说一下农民还能分到土地的问题。
截止到2057年,除小范围的调整外,农村土地不进行大的调整。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绝大多数农民不可能分到土地。
除个别村小范围调整,农民可以分到土地外,大部分农民得到土地的途径只能是继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你把“卖”字引号了,我相信你绝对是明白人。如果你的“卖”字是指“永久退出承包权”,到了2057年(网上这么说的)这波承包期结束,你已经是“路人”。至于一直的经营权人是否有优先权重签经营权不得而知,但应该与你已没有半毛关系。如果你的“卖”字是指保持承包权并转手经营权,到了2057,如果国家还要施行承经分离的土地政策,估计你这“二道贩子”还可以做上一段时间。但估计这样的政策可能较小。更可能的是取消“承包权”,调整”经营权”,这样土地是由你还是你的下线来鼓捣,就由你们了……
至于你的问题,土地确权以后,再分土地只能在梦里时分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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