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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房户,房东想卖房,我有优先权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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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是租房户,房东想卖房,我有优先权吗?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问题“我是租客,房东想要卖房,我有优先购买权吗”?回答,在同等条件下,租客有绝对优先购买权。
这个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主要是指出售房产的成交总价格。
比如,所租的房屋市场买卖交易价格大概是300万人民币,而房东的期望成交价格是280万人民币。此时房东就要实诚的告知租客,自己心中的房产成交价格,不得有期瞒行为。
假如在这个280万成交价格上,有第二个购买者,而租客也有购买此房产的能力,房东就应该首选租客为购房者。
如果租客在这个同等价格上没有购买此房产的能力,房东就要以书面的形式,拟定一份协议,内容是租客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因此,根据房屋转让相关法律规定,若出售的房子带有租约,现有房屋的租客在房产交易价格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租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的,您有优先权,但这个权利的行使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需要和买方具备相同的条件下才有优先权。
这个相同的条件,指的就是出售价格,如果有第三方要买这个房子,假如出价100万,在您也同样出价100万的时候,您就具有优先购买权。不过法律中也有规定,房东在出售房子前15天就要通知租客,此时一般都会和租客达成意向了。但这个优先权除了具备相同条件之外,如果业主将房子卖给近亲属或是共有权人行使购买行为的,这个优先购买权是不生效的。我们在日常买卖二手房时经常会碰到房子正在出租的情况,而房子如果想出售,必需要让租客签署放弃优先购买的证明,这是买卖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很多时候业主也不太懂这些,可能就会造成后续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所以在买房子时一定要询问业主目前是否有租客,租客是否有购房意愿,是否已经签了书面形式的放弃优先购买的证明,避免后续出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个问题理论来说好回答,但是真的操作起来不是那么容易的。
首先房东想卖房,同等条件下你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但是(同等条件)这个不好说,如果你和房东关系不错,人家也没坏心,那没问题,卖多少钱给你多少钱能接下。
如果房东有坏心想黑你一把,或者早就选择好了卖给别人了,那这个词对你没用,跟你说卖房200万,你能接收,又告诉你人家加了10万,你如果能加你优先,碰到这种事估计你脑中会有一万只羊驼飞奔而过,这种事不好说,个人建议,先套套话,如果真的能同等条件,那你买没问题,也更好,省的搬家劳身伤财的,如果不是那谈条件的样子,不要抱有幻想,也别等人家撕破脸,早点找房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租客有优先权!
虽说租客有优先权,但这个权不是“上方宝剑”,一切还是以价格高者优先,所以优先权其实只是一句空话!
在现实中,租客想购房子,一切还是价高者得,直接找房东出价购买,个人认为这才是上策!
在现实中,有些租客很无耻,明知房东要卖房,自己又想买,但就是不与房东协商购买事项,之后房东找到买主,谈好价格并购买成功,这时租客跳出来,说自己有优先购买权,逼的房东违约,并赔偿违约金,事后自己低价购买该房产,这种无耻租客太多了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我没记错,以前是有优先购买权的说法的。但现在的法规已经不提这个了。
这个权力在日常生活里,基本用不上。租客如果真能拿出那么大一笔钱可以买得起房。何必去租房那?大多数租房住,是一种迫不得已。买不起,所以不得不租住。
还有就是租赁双方如果不和睦,房东不想卖给租客,随便说个高价。也就把租客打发了。而房东和其它人的合法交易,租客也没资格要求看人家的合同。
这样一来,所谓的优先购买权,根本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要规避也非常容易,一句话的事。所以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优先购买权的说法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有优先权了,这要问你房东房子卖多少钱,我原来的房子就是出租的,我卖房子之前问过我的房客要不要,他说不要,我就卖给了别人,一般房东也愿意卖给租房子的房客,只要价钱合适卖给谁都一样,所以房客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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