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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在预售后交付前,被开发商另行抵押的,合同是否有效?
房管局,合同,开发商商品房在预售后交付前,被开发商另行抵押的,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商品房在预售后交付前,被开发商另行抵押的,合同是否有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您的邀请!商品房在预售后交房前,被开发商另行抵押了,合同是否有效?您的合同当然有效呀,小编温馨提示一下,商品房五证是否齐全?如果齐全,这里讨论回答!如果不齐全就另当别论了。开发商在做抵押之前,接收抵押的这方,会对抵押的商品(尤其房子),做个市调,并对商品(房子)的债权债务进行背调,不可能盲目接收抵押!如果没有做这个功课,那证明接收单位默认了开发商的债权债务了!所以说不用担心,您跟开发商所签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房管局实行的网上签约制度不可能让房子进行二次抵押,你前一次的抵押没有解除,房管局网上该套房的状态就是抵押中,抵押状态下该房屋是没办法进行交易的,必须把钱还清,拿结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抵押接触后才能再交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已经预售的房屋是不允许办理抵押登记的。办理了抵押登记也不能办理预售。首先,你先检查自己的预售合同是不是房管局备案的合同。如果是,你在检查该房屋抵押登记类型是什么。如果只是纯土地的抵押(一般来说应该是纯土地的抵押。房屋还在预售阶段的话,只能办理土地抵押或者在建工程抵押),是不影响预售的。你可以要求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提前拿个本本。如果合同没备案或者备案后又被拿来抵押。保留好相关交付票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吧。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房地产预售从香港引入内地刺激地产27年左右,预售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是你们已经出资购买并签署预售合同备案的情况下,整体未做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被抵押出去就是违法行为,预售合同依然有效。大的地产一般都有手段先放款再补做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小的地产一般是做完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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