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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完发票后,如果对方不付款的话,税务应该如何处理?
发票,增值税,对方开完发票后,如果对方不付款的话,税务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有关规定来看,一旦纳税人开具了发票,就发生了纳税义务,与受票方是否按时付款无关。但是发生了纳税义务并不简单等于就需要缴税,这是两回事。开票方应根据该项业务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进行合理的税务处理。
一旦纳税人开具了发票,就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就意味着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基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的当天。如果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开具发票是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优先级。只要销售方开了发票,那么对不起,不管你收没收到货款,都发生了纳税义务,就需要在税款所属期次月的15日内如何申报。如果货款未收回,结果就是很可能是开票方背负资金周转的压力,替受票方垫付税款。
注意,我这里是说“很可能”,不是一定。因为发生了纳税义务,不等于要缴税。是否缴税还取决于很多其他因素。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还受到当期进项税额大小的影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在起征点之内,就不需要交增值税。
如果确实发生这种情况,在税务上如何合法合规处理?
如果该项业务实际上已经发生,符合会计准则对于收入的定义,并且开具了发票,那么基本上是没有挽救余地了,必须老老实实申报。
除非可以退货。如果确实发生了退货,分为当月还是跨月。
如果是当月,可以在收回发票全部联次的前提下,作废该份发票;
如果跨月才发生退货,在开具红字信息表之后,销货方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额。
所以,基本上对于此类情况发生之后,在税务上的处理空间已经非常小了。
如何避免开票之后,收不回款项的情况发生?
纳税人应该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尽早在税务方面进行筹划。
一、要避免未完成交易时,就过早开发票。要合理利用税法的规定,尽量避免过早开具发票,但是前提是不能故意延后开具发票。例如,合同上根据客户付款时间来分期开具发票。这就充分利用了分期付款销售行为,可以分期确认收入、分期发生纳税义务的规定,避免开了发票,不能及时汇款的窘境。
二、加强对客户的应收款项管理。一项应收款项拖的时间越长,发生坏账的风险就越大。所以要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执行不同的催收力度。完成一项交易并开具发票后,要尽快对客户进行催收,防患于未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很少见,但是也存在。
你可以把发票红冲。这样一来,你曾经确认过的收入也会红冲。你曾经申报过的销项税也可以在红冲期间冲减当期销项税额。
以后就要吸取经验教训。对客户要实行信用等级管理,要对客户有个基本的了解,根据客户的信誉程度来决定赊销额度和赊销期限。
对于信用很好的客户,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赊销额。对于信用没有保障的客户最好采用现金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再就是可以采取先收钱,后开发票的制度来规避风险。在我以往的工作经历里,就遇见一些公司是先收钱后开发票的。
先收钱后开发票,就从根源上杜绝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你只问税务怎么处理,那么,货款收不回来怎么办?
其实你开出去的发票也是证明对方欠你公司货款的一个原始凭证(依据)。
你还得收集其他一切可以证明你公司销售了货物给到对方,对方不付钱的证据。
然后去打官司要回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税务局代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作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上任务合约已经结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对方是否付款,开完发票,就应该计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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