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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完发票后,如果对方不付款的话,税务应该如何处理?
发票,增值税,对方开完发票后,如果对方不付款的话,税务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开票分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开后对方不用认证抵扣,不需要认证抵扣。如果对方既不付款,也不退回发票,公司就只能作废发票或者红冲发票。开增值税专用需要对方认证抵扣。如果发票是当月开的,就可以进行作废;如果发票是跨月开的就只能冲红,作废或者冲红发票都是正常的经营业务,并不存在税务风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税务局投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情况出现了就有点异常,正常情况我们销售产品给对方,发货前都会经过沟通协商,货物单价、数量、金额、付款方式、品质标准、发货时间等都要签订合同明确,买方一般都要预付一部份货款或者付订金的,假如你发货了,发票也开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已经发生的,不管款项是否收到都要记账的。对方不支付货款,财务只能挂账,记应收账款了,等收到货款后冲销,收回货款这个事让销售部门去处理。[呲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告诉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发票作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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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开了票,公司就应该缴纳相关税金,没收到钱可以挂应收账款,慢慢催收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想多了,开完税票第二月十五号之前上税,不然税盘锁死!货款收不收的回是你自己的事!税务对货款没义务更没权利给你督促和监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发票还没有交给对方,对方没有认证抵扣,销售方可以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已经交付对方,且对方已经认证抵扣,那只能是双方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方是开不出红字发票的,况且税务局只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跟款项收付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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