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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立法明确中小学教师管教权。有了管教权,教师就敢管教学生了么?
学生,老师,教师广东省立法明确中小学教师管教权。有了管教权,教师就敢管教学生了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广东省立法明确中小教师对学生拥有管教权,这虽然是已经立法了,在法律上讲,这叫做️法可依,这对教师来讲,管教学生,️了法律保障,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是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具体的细节问题,一般情况下,老师是很难把握的!例如:什么情况下可以管?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管?什么情况下一定要管?这个管字在实践运用中十分灵活!举一个例子:️几位坐在后排的学生,上课打瞌睡,这时老师可以管,也可以不管。从严格意义上上来讲,这应该管,应该提醒学生,上课时间,不能打瞌睡!但是作为反方,这些学生可能提出为自己辩护的理由:我睡觉,没有打扰其他同学的学习,管你什么了事?!再说,学生违反校规和课程纪律,怎么体罚学生?这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怎么罚?罚什么?这里有一个界定:就是在体罚学生时,应该要有一个度,要掌握好学生的自尊心和尊严,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考虑,老师应该以教育学生为主,以理服人,以礼待人,以德育人,罚不是目的,关键在于学生知道认识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这才是老师管教学生的焦点和难点!
总之,老师在管教学生中,应该掌握好责和权的具体内容,在现实情况中,要会灵活运用,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一分为二,发展的观点和辩证的观点来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有这条律法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悲哀,老师管教学生还需要法律去解决其后顾之忧,这本身就比较可笑。其次,有了这条法律之后老师就真的敢去管学生吗?我想不尽然,总不可能一出现什么问题就上法庭打官司吧,那老师还能全身心的教学嘛?退一步讲即使老师依靠法律打赢官司,在当今中国还有家长愿意把孩子送到这位老师班里吗?
所以我认为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形式主义,要从根本上去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1、国家应该加大对于家长教育意识的培养,这种意识不仅仅是拿钱把孩子送到更好的学校,而且陪伴。
2、学校应该对所有家长都要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家长孩子才能苏学。(在网上发布一套试题,把学校对于家长的要求和需要家长配合的都写进去,然后再制定统一的标准)
3、教育本就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有很多家长甚至都不知道孩子任课老师的名字,孩子的考试分数,学习情况,更有甚者连孩子上几年级都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单凭学校单方面的努力能教好孩子吗?
所以每学期结束还应该对家长进行考试,就考孩子的考试次数、分数、排名、获得的容荣誉、接受的处罚等。如果家长考试不达标就要进入“孩子入学考察期”,在期限内家长考试依然不合格孩子就要强制退学、转学。
只有这样才能让家长真正的孩子的教育重视起来,而不是单纯的认为给钱就好,把孩子丢到学校就是老师的事情了。
教育从来就不是那一个人,或者那一个群体的事,而是全社会的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虽然说已经立法。但责任清单要明确,界限要明确。惩戒到何种程度要明确。使用何种工具要明确。教师、家长、学生各自责任应该明确。各方都应该投保,如出现意外,由承保方作出赔偿,以减轻各方的负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我们正确的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认为我们要理解什么样的权利叫做管教权。
老师对学生的管教权体现在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管理,对他们的学科成绩负责。
但是很多人都认为老师拥有的管教权,就是可以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打骂的。我们千万不要这样认为。只要大家不这样认为,我们就知道现在的学生 ,只要是在学校的,绝大部分都是能够获得老师的关心的。关心学生,实际上就是一种很温情的管教。
学生违反纪律,只要是班主任或者科任老师能够解决的,一般来说,他们都能够解决。只要不是那种非常顽劣,这些学生都会给面子的。如果学生不听话,那就只能到政教处去请教务处的人教育他们了。一般来说,教务处的人也不会随便动手打孩子的。只是他们可以行使处分的权利。
学生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学习不认真,各科老师也会给他们进行适当的指导。我们不要以为老师总会开办补习班,然沆叫他们出补习班开小灶,然后收他们的补课费。在我们这里。一到下课,我们的教室都会有很多学生围着老师,办公室也会挤满学生。问各种各样的问题。
但是也会有一些学生根本不把学习看成一回事。十天前的一个晚自习,我发现一个学生写作文实在不像话,我对他说你拿出你的作文本,我们到走廊那里去讲吧。你说他是怎么说的?他说,不去可以吗?好吧,不去就不去吧,我只好在讲台上把他的作文讲了一遍。但是他根本就没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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