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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原先为商铺现未作商用,征收时应如何补偿?
房屋,用途,性质房屋原先为商铺现未作商用,征收时应如何补偿?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房屋原先为商铺现未作商用,征收时应如何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多少与其用途性质有绝对关系。同一房屋分别被定性为住宅与商业,拆迁补偿款有天壤之别。
房屋的性质用途依据是什么?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二款,房屋性质用途依其产权证书记载为准。也即,不论房屋现在用途如何,是否正在使用,有证载性质用途,应依其为准进行补偿。政府在制定拆迁补偿政策时,不可违背,否则即是违法。
现实中还有一类房屋为无证房屋,其性质用途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政府部门在制定拆迁补偿政策时,对其性质用途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拆迁实践中,政府依据实际性质用途定性。为了体现补偿公正,政府一般会对同一条路沿线无证房屋性质用途做统一定性;若政府采取区别政策,在行政复议、诉讼时,往往不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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