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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镇政府规划的已建成商铺拆迁,村委会要按宅基地房屋标准补偿,这是否合适?
商铺,房屋,宅基地农村镇政府规划的已建成商铺拆迁,村委会要按宅基地房屋标准补偿,这是否合适?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附近新建商铺每平米2.5万以上,而按宅基地房屋标准补偿每平米仅1800元。有与村委会,乡镇土地管理所签订的非农业土地使用协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不合法更不合理。有两点,一是按登记用途给予补偿。即使违反规划,但当时的政府如果有相关的招商引资政策和行为,则产生信赖利益保护的问题,法律应矛保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农村经营性房屋不纳入或抵消住宅指标。
2.比农民住宅补偿高出40%~50%左右。
3.营业执照按照规模大小或纳税依据最低另行补偿10万以上。不过各地的补偿标准并不一至。若被拆迁房屋为城中村的可以要求按照国有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但这就要看您的能耐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咨询的房产,有房产证吗?房产证上如何标注的房产性质?城镇房产肯定不能按照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人民群众的利益大于一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制!不得夺取人民的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这商铺是建在什么性质的土地上,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拆迁对个人土地沒有补偿,若商铺土地不属于国有出让性质,属于集体土地,在拆迁时也只能补偿商铺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具体补偿细则按当地政府政策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依《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规定,有乡镇规划设计的,并不代表已经取得农用地转用手续。依提问者描述,该商铺可能是建在农用地上,依此类推其合法性就待定,拆迁补偿就没有法律依据。
换个角度,该商铺已经取得国有土地建设手续,不应按宅基地房屋标准补偿,而是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标准进行,补偿肯定要高于1800/平方米。
另,上述拆迁补偿属于协商拆迁,若被拆迁人不认可补偿,可以进一步协商,政府是不能强制拆除房屋的。政府强拆是要履行一系列法律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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