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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突然辞职,老板准备不发工资给他,这种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老板,工资,员工同事突然辞职,老板准备不发工资给他,这种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法相关法律中对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都有相关规定。根据你说的这种情况,虽然双方暂时无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则,如:“员工未提出书面申请,无故XX天不到刚工作视为旷工,旷工XX天公司有权进行辞退”,那用人单位可以以此条款履行开除员工的权利。
不过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因劳动者过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可以在劳动者的应得收入中扣除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但是并不能直接不发放工资(可以在劳动者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发放,如果对方不来,那条件无法达成不发工资也可以说的通。)
根据你的描述,这件事上劳动者的过失较大,老板生气是很正常的,但是可以考虑通过正规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避免企业遭受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请!不发工资肯定不对!建议提高管理水平,做好人才储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做法对或不对都可以说,首先辞职的应该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所以说同事先没做好,老板由于你突然辞职,让他的工作有所不顺,因而发不发工资就要看他的心情了,这种辞职法律应该也没有保障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双方签订过劳动用工合同,那么应该约定了离职的条件。对于未按约定条件离职的员工,公司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
在本次事件中,员工未做任何解释就离职,而且未做交接。可以将其行为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法,采取相应措施对其惩戒。
但首先,公司可以与其沟通,看其是否有确实必须在这种情况下突发离职的原因。在有可以理解的原因前提下,适当理解员工。
其次,公司不能扣发员工工资。对于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在工资中适当予以扣除并就扣除原因做出书面说明。如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公司应对其发函说明情况的严重性及其后果,让员工对自身的行为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真正离职。
对于拒不改正的员工,公司可视其造成后果的轻重,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谢谢邀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吗,该人作法违反相关规定,且给企业造成损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所说的工资如果属于以前欠薪,是不可以不发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辞职和自离是有区别的。自动离职肯定是没有工资的。而突然辞职,是什么意思?
意思一,不打招呼,突然自己就走了,这是自离,肯定没有工资。
意思二,突然提出辞职,但是按公司人事制度,完成了工作交接之后再走,这种是必须给完工资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朴素思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像贵公司美工这种即辞即走的行为在职场中是很常见的。
但老板的行为是违法的,美工的行为属于违约(却不违法)。
因为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也就是说美工突然离职的情况,属于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及招聘成本应该赔偿,但如果美工并没有与公司达到用工资抵扣赔偿的协议,那公司绝不可以私自做主克扣工资。因为工资与赔偿完全是两码事。
但是说句心理话,这种情况下,公司是非常吃亏的,因为工资不发是违法的,触犯法律则是大事。但如果公司真的追究员工的违约行为,除非离职者是非常高的职务,像美工这个岗位追究起来其实是得不偿失的,再加上美工如果就是赖着拒不履行赔偿,法院再调解一下估计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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