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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刑罚,绞刑,犯人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代西方惯用的绞刑属于极刑,也就是结束犯人性命的刑罚,古代中国能与之对应的应该是砍头,而不是打屁股。因为打屁股并非极刑,其中又包含了惩戒、惩罚、羞辱、拷问等多种因素,其目的并不是想要人命,当然“杖刑”除外。
而砍头与绞刑一样,同样属于极刑,其目的纯粹为了结束一个人的性命,这是中国古代时期最惯用的极刑,从商周到民国,一直是最“流行”的极刑,直到几十年前,才彻底被枪毙取代。因此,绞刑和打屁股不能相提并论。
在古代中国,对于打屁股的刑罚有个文词,叫做“笞杖”,你看古人的语言多文明,但手段却很野蛮。所谓的“笞杖”,并非就是简单的打板子,其中花样很多,虽然受罚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却有多种,细的有藤条、竹鞭、钢条等,粗的则有竹杖、木板、铁棍等等,这些东西打在身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落下残疾,非常之可怕。
不论古今,打屁股无疑是最简单的惩戒方式,更不需要复杂的刑具,实在找不到棍子,拿鞋底子抽打几下都行。古代习惯用这个刑罚除了简单之外,还可以借此羞辱受刑者。在影视剧中,往往我们可以看到县太爷把令牌一丢,左右几个衙役将犯人按在地上就打。其实这只是一种演绎手法,而在历史上并非如此,凡挨打之人,必须褪掉裤子,将臀部露在外,有时候还要在腹部垫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则是便于行刑,二则是可以让看热闹的看的更清楚。
在众目睽睽下被褪了裤子打屁股,换作任何人都觉得丢脸,若是女犯就更加不堪。清代李伯元著作的《活地狱》其中讲到凡女子犯罪,必是当众一通羞辱,褪其衣裙脱其鞋,任那些泼皮登徒子们看了满眼,有无赖汉还要上前抓捏把玩一番,这杖下不死人,面子也丢死人。
纵观古代,不论是皇帝对大臣,还是太爷对人犯,还是主子对奴婢,还是家长对孩童,一贯手法多为打屁股,真可谓真正的简单又粗暴。
最后需说明一点,打屁股并非东方人的专利,西方人也同样有之,只不过他们使用的工具多为一些细物,受刑者这是多是站着受罚。自中世纪开始的许多作品之中,频繁记载这种刑罚,而且欧洲的皇室之中也普遍流行,因此欧洲的宫廷和贵族之中出现一个特殊职业,叫做“挨鞭童”。就是找一些跟皇子和贵族之子差不多的孩子,在主人家的孩子犯错需要受惩罚时,他们出来替代挨打,虽然看上去这些孩子挺可怜,但是挨打是有报酬的,而且比一个皇室杂役收入还要多,有些孩童因为少年时期替小主人挨过打,长大之后被封为贵族的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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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打人别打脸,打屁股,打不坏。”中国人打屁股传统悠久,小到家庭教育子女,大到官府审理犯人,现代家教中打屁股的惩罚还经常见。
拿中国式“打屁股”和西方式“绞刑”来对比,我感觉这个对比不是很恰当,毕竟“打屁股”不会致死,除非是官府要刻意为之;“绞刑”是死亡之刑法,上去一套就死翘翘。
西方的绞刑,是比较普遍的普通人死刑方法,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砍头。与之相对,东方的砍头,则是比较通用的死刑方法,平民、贵族都适用。
刑法中弄死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以教育为主,所以中国人常见的是选择“打屁股”。而西方也是有“打屁股”的,有时候会站着打,当然他们更多会使用“抽鞭子”。
“笞杖”是古代最广泛的刑法,“笞”的本意是指用竹条或者木条抽人,“杖”的本意是拐杖。古代实行“笞杖”的时候,经常会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杖具,尤其准备要人命的时,比如用比杖粗得多的棒、用铁骨朵。
“打屁股”是“笞杖”的一种,叫“杖臀”。宋、元、明都规定“去衣受杖”,就是必须脱掉裤子打,这项规定对女子很有威慑。因为女人一旦受刑,不仅是皮肉之痛,而且是精神之辱。不少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因为受不住羞辱,回家之后便寻了自尽。
“这无情的棍棒教我挨不得……不由我不魄散魂飞。”元代著名杂剧大师关汉卿在《窦娥冤》里这样描写窦娥受刑的场景,可见官府的棍棒也是够阴毒的。
前文提了一下,“笞杖”有时会取人性命,当皇帝、官员下达笞杀、杖毙的时候,打手们就会加重处罚。行刑时,他们就会猛击犯人,使之当场死亡或者回家后也活不久。
不管怎么讲,中国古人的刑罚还真是动不动就“打屁股”,其下手的轻重缓急都有讲究,最终目的是维护统治需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主用西方的极刑绞刑与我国古代的常规刑罚“打屁股”来类比,这显然是对古代刑罚缺乏了解的表现。古代与西方绞刑相当的刑罚有绞杀、射杀、腰斩、斩首等,还有更比它更残酷的刑罚如凌迟、剥皮等。“打屁股”算不上极刑,更算不上酷刑。
“打屁股”的学名叫做“笞杖”,这是我国古代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这里头其实包含了两种轻重不同的刑罚,也就是“笞刑”和“杖刑”。笞刑比较轻,是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犯人的臀部、背部或者腿部的刑罚。
而杖刑就相对较重了,它是用大荆条或棍棒击打犯人臀、背或腿部的刑罚。二者的最大区别就是轻重有别。据说,笞杖是继承了古代父亲责打教育儿子的方式,最后被作为一种常用的刑罚,所以“打屁股”家喻户晓。
在汉代以前的五刑当中,并没有笞杖。汉文帝时期,将肉刑用笞杖来代替,这看似没有肉刑残酷,但笞杖的数量都是三百起步,就是打不死,也会落个终身残疾。汉景帝时又将笞杖改为二百起步,但仍有囚犯被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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