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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可否以罚款来代替刑罚?
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罚金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可否以罚款来代替刑罚?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可否以罚款来代替刑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明确的说,不可以!
一、谈谈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违法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来说违反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规范都称为违法行为。但从狭义来说,违法行为指的是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依法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而犯罪行为指的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违法不一定会犯罪,但犯罪一定是会违法。对于违法行为,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于犯罪行为,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处以刑罚。
例一:王某在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向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王某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会被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处罚;但王某要是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就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追诉。
二、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可否以罚代刑?
如果经行政机关调查,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即使行政机关已经进行过行政处罚,也不会免除其刑事责任。
结合到本题,题目称“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可否以罚款来代替刑罚”,这里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中一种适用最广泛的财产罚。而刑罚中对应的一种财产罚叫做罚金。既然本题中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就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然不能以罚款代替刑罚。
例二:王某在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向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达50万元。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应当将王某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即使税务机关已对其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也不会免除其刑事责任。当然罚款是可以折抵罚金的。
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三、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
(一)行政机关调查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时,如果无法判断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以先行适用行政处罚。当发现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时,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最后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判处了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行政机关已经给予行为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三)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认定结论开展下一步工作。如果最后司法机关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对行为人依法处以人身和财产的刑罚,行政机关就不能再做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最后司法机关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仍然可以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己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一条第二款:“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第十一条第三款:“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高检会[2006]2号 )“一、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及时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未能及时移送并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作出行政处罚十日以内向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并书面告知相关权利人。现场查获的涉案货值或者案件其他情节明显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九、公安机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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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税关小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不可以。
罚款一般来说是一种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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