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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恋爱不成入室行凶者反杀,构成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王某,女孩将恋爱不成入室行凶者反杀,构成正当防卫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事应该属正当防卫,住宅应该是法律重点保护的范畴,应该让所有的人明白,住宅是别人家的城堡,进去了是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死者的父亲,说得也不无道理,他犯再大的错,你把他打伤打残都好说,你把他杀死了,就不好说。那家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肯定还是要负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涞源反杀案又一次被媒体不断报道,也受到各级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案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我个人认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所有网友也都说出了自己的见解,我就不说那些符合正当防卫的依据了,就问几个问题大家来探讨一下:
第一,对于持刀翻墙入室,作为屋主是否可以反抗?
第二,对于入室后持刀出手伤人者,家人合力持刀反击是否合法?
第三,假如我们自己是当事人,看到一名凶徒在自己家将家人刺伤,会不会不加任何考虑的疯狂进行反击?
第四,当恐惧和愤怒充斥于全身的时候,谁能控制住自己下手的轻重?又哪里有时间去想会导致什么后果?
第五,三个当事人都不是屠夫,更不是杀人惯犯,作为50多岁的家庭妇女,她怎么能在那么危急的现场控制自己下手的力度和次数?
第六,怎么判断凶徒倒地后就属于没有还手能力?不动就代表不能继续突然跳起继续行凶吗?或许在老人眼里,即使将凶徒脖子都快砍断了,还在担心他会不会在跳起来把自己及家人杀害,难道不是完全正常吗?
我们过后来分析案件可能都能理智分析,可真的设身处地去感受一下当时的现场,有那么多理智分析的时间吗?还能有理智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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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恋爱不成入室不一定是行凶,也可能是恳求或者说理,谈崩了意气用事也是有的,现在关键问题不在于“入室”的非法性与否,而是在于双方有无杀人的主观故意!
如果追求方先拔刀威胁,因被动方无法判明其真实意图,所以不管持刀者是否主观故意,被动方进行反抗乃至将其搏杀,都不应该被降罪!
如果双方争吵过程被追求者方先动手打人……个人认为,责任平分,杀人者应负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是自卫无疑,如果判有罪司法将不再公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案件几个关键词条:1.案件发生前数次报警无效果警方不作为。2.案件发生时被反杀人持凶器。3.夜间强行翻墙入室行凶,先行下手刺伤对方数人4.警方抗检。5.检方态度的变化(从建议正当防卫到警方抗检后开始以\"杀人一方有在对方倒地后继续攻击行为\"为切入点试图从重判罚)稍微有些法律观念和社会常识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了。目前关键的情况在于舆论的压力是否可以胜过某种暗中的势力了。这个案件和昆山反杀案很相似甚至更明显是正当防卫,为何有如此阻力,只能说明死者这方介入了强大的力量,连水军都开始粉墨登场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风可进雨可进,天王老子也不能进,跑到别人家行凶该杀,应无罪释放才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目前披露的事实,女孩和父亲应该认定构成正当防卫,女孩的母亲能否认定构成正当防卫还要看一个关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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