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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侵犯了另一个未成年人的权利,法律会保护受侵犯者的权利吗?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法律未成年人侵犯了另一个未成年人的权利,法律会保护受侵犯者的权利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未成年人犯罪成年后再次犯罪是否能认定为累犯?
讼宝保答: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修订,该次修订增加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的规定。所以,未成年人犯罪成年后再次犯罪不认定为累犯。
未成年人的案底能否清除?
讼宝保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同时,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任何单位、组织、个人都不能调查18岁以前判刑5年以下的犯罪记录,但有案底的留存。
但根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和执行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对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行政处罚和轻罪消灭制度。可见如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其案底可以清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受侵害的得不到保护,这样的话,那就是灌输未成年人,可以随便杀人放火,可以随便犯罪,不怕有法律保护。小孩子犯错误当父母的还打打孩子屁股呢,只要犯下凶残罪必须严惩不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就直接说大连那个女孩不得了。怎么保护,人都不在了。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其实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法律问题。最近几天发生的大连案子就提出了这样的疑惑。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受害者同样是未成年人,法律到底应该保护谁的合法权利呢?
法律自然应该保护受侵害者的权利,因为受害者本身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法律如何保护呢?在大连的案子中受害者失去了生命,法律又是如何保护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呢?
对于加害者同样是未成年人,目前14周岁以上才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客观上使施暴者免于刑事处罚,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仅仅是收容教育就完事儿。从这点上来说对被侵害者是有些不公平的。
目前法律能够做的也就是要求施保者承担民事赔偿,可是人都死了,赔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要知道人命关天,绝对不是用钱可以解决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迟迟不能平静下来的原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被害人的,不是保护加害者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不管你是不是成年人。杀了人就要判死刑,那么小就已经学会杀人,还有啥用呢?继续祸害社会?有考虑过我们老百姓得安全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引进“恶意补足年龄原则”?这是英美国家判定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遵循的原则,含义是:处于一定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推定其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若控方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该未成年人在行为实施时具有恶意,能够辨别是非、善恶,则对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推定,可以被推翻,该未成年人应当对其实施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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