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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无法理赔的原因都有哪些?
保险公司,事故,挖掘机保险无法理赔的原因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3
我以前在理赔前台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客户来理赔交强险,坐在前台跟我们分享,还有一大笔钱是自己出的,没办法,以为购买了保险结果打电话报案的时候才发现只有交强险还是有效的,商业险已经过期脱保了,所以只能自己掏腰包了。
有些购买长期寿险或者健康险也是这样,以为每年卡里再扣钱呢,结果等到出事了一看,合同已经终止几年了,连复效都不行,自己还以为有保险呢。
一定要关注自己已经购买了的保险,别让它们脱保了。
3、理赔资料提供不了。
因为种种原因提供不了资料,那么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保险理赔是个证据链,需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提供相关的资料来证明事件的过程,并不是我们开头说这个事情发生了就可以的,它需要客观证据来证明这个事情确实发生了才行。
4、还有就是投保的时候有瑕疵。
比如投保的时候没有保险利益,现在保险司法审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合适购买的时候到底有没有保险利益,没有,则合同从最开始就无效,就更谈不上什么理赔了。
还有就是带病投保,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前一段就接触过一个案例,该客户在某家公司买了一份医疗险,后做心脏手术,病历上写着N年病史,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他很多年前就做过心脏手术,直接拒赔,还要求解除其他没有满2年的保险合同。
基本上保险公司拒赔都需要写出清楚明白的理由。
作为消费者,如果我们对于拒赔理由不认可,还是有很多其他方式处理,可以协商,可以投诉,可以走仲裁或者诉讼程序,重点是要有理有据就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保险无法理赔的原因大致如下:
1、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在已购买的保险承保范围之内(比如买了重疾保险,后来因小病住院,重疾保险肯定不会赔付的)
2、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险责任中止,(指忘记交续期保费,保单占时处于中止状态)
3、投保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如因没有如实告知,而导致的相关保险责任的发生,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4、因职业类别的改变,没有及时告知保险公司的,(所涉及的产品主要有意外保险和重疾保险)
5、在等待期内发生的风险也不在赔付范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多人说保险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其实是因为对保险不了解
保险是一份法律契约,赔不赔是根据合同条款来的,买了保险却得不到理赔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
1.没有如实告知,这有可能是投保人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代理人的误导,保险业以前发展确实很粗暴,很多不专业的代理人为了顺利开单误导客户不做如实告知,甚至隐瞒被保人的健康状况,现在随着保险监管的加强和代理人素质的提高已经改善很多了
买保险一定要如实告知!
2.免责条款,保单里有个内容叫免责条款,就是哪些情况不能理赔,如2年内自杀不赔、违法犯罪不赔等,各家保险公司可能存在差异,投保的时候也要问清楚
3.疾病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程度(针对重疾险),有些人以为重疾险是确诊就赔,其实有一部分疾病是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能赔的,如前段时间新闻很火的投保某福的客户因冠心病做了冠状动脉手术得不到理赔,是因为该款产品关于冠心病的理赔条件并没有达到(如图)
比较常见的一般就这几种,欢迎补充
最后,买保险一定要找专业负责的代理人,另外有时间可以多学习一些保险知识,很多对保险的误解都是源于不了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报险不报警无法有力举证,如何克服工程保险理赔业务风险?工保网
实务中,保险公司为避免可能的保险理赔风险,在保险合同条款的设定上会十分谨慎,如各项免赔条款、保险期间起算日期等,但由于各项保险业务所涉众多,在一些具体险种的保险条款设置中,也会出现漏洞,加之一些保险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足,因此实务中存在相应保险理赔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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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险不报警、保险标的无法有效确认
保险公司能否以此拒绝赔偿?
2009年8月12日,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工路桥建设公司”)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保舟山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为11978.140,保险费为35934.42元。被保险工程名称为岱山县江南山至牛轭岛公路路基工程,保险工程位于岱山县高亭镇江南山,保险期限为2009年8月21日0时至2011年11月20日24时止,并提供了需要投保的机械设备清单,其中包含小松PC360挖掘机4台。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若报销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人和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或灭失,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不负责赔偿。保险合同订立后,交工路桥建设公司及时交纳了保险费。
2011年4月5日,案外人孙幸福驾驶投保的小松液压挖掘机PC360-7在岱山江南山至牛轭岛公路路基工程工地(K1+120)作业时,山体突然塌方导致挖掘机侧翻,造成挖掘机受损。交工路桥建设公司立即向大地财保舟山公司报案,后者经派查勘人员查看现场后口头告知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拒绝理赔。随后,交工路桥建设公司委托杭州安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对事故挖掘机进行定损,结果为191200元,公估费6000元,同时,交工路桥建设公司向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大地财保舟山公司赔偿上述损失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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