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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时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为何不能“离柜概不负责”?
银行,储户,概不负责取款时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为何不能“离柜概不负责”?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先去银行看看,哪里有离柜概不负责,别上网搜,自己亲眼去看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的事实是,银行无论多付或者少付钱给客户,都会查明情况,尽最大努力联系客户,柜员每天都要盘库,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行。当然也有客户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对于少客户的钱,联系不上客户的,银行会挂在待处理长款过渡户至少一年,等待客户认领,这期间也会继续联系客户。一年以上若还是联系不上才会上缴到营业外收入科目。若短款,联系不上客户,那就柜员自己赔偿了,当然根据情况不同,可能也有其他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店大欺客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银行宣传的角度说是对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不对的。以道德的角度来说:也是不对的,因为:是自己的就应要,不是自己的给也不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银行多给储户钱,储户拒还,是不对的,也是违法的。
"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的单方声明,是指在无法查明多给或少给事实的情况下,储户离开柜台之后,银行一概不负责任。倘若能够查明在柜台时少给储户钱,如有监控记录,银行也是要负责的。
银行在柜台时多给或少给储户钱,这是典型的不当得利,无论哪一方都是要返还的。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如果不返还,少钱的一方可以起诉对方偿返不当得利之债。只要事实清楚,100%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曾经就代理过此类诉讼,并胜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可以的,只不过短款出现问题都要柜员负责,他们当然会威逼利诱甚至报警,只要顶住,不理不管他们拿你也没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银行多付款给客户事后经查看营业中监控录像记录发现是多付给了客户。一般来说银行将事情告诉多付款的那个客户,该客户一般都能如数退回给银行的。但是也有个别客户明知是多收了银行的钱,拒不承认也不退回的。这样的情况银行也发生过多起,银行也是没有什么办法,只是由银行经办人员承担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在这里,普通老百姓并不能当家做主,没有一点话语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霸王条款!只许进,不许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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