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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人员在改革后,市委直属事业单位还能参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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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原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人员在改革后,市委直属事业单位还能参公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目前政策没有变化,随着改革的顺利完成,一些机构会随之改变,但原有人员身份不会发生变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保持原参公身份不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进入参公单位也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只是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话应该无条件转行政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辽宁省为例,辽宁参公单位属性全部变为事业,实现政事分开,为了根除“事业局”,很可能变成XX中心,例如广电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参公人员可以自由选择,愿意转事业的签订事业转隶表,定事业管理岗,会注明以前是参公人员,以后可以考经济师或者统计师,用升职称的方法升工资。不愿意转的还按照公务员待遇。要注意的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合并的很多,领导职位大大减少,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想职务获得提拔的概率大大降低,所以新公务员法改革了公务员登记,变成四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但是这只是涨级别工资,职务工资不变。所以想涨工资选择成为事业管理岗也不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应该还是属于事业编制,因为它是按照参照公务员的编制,所以说它实际是属于事业编,而不是行政的公务员编。
虽然你当年考察的可能是公务员,但是如果是参公单位的话,还是属于事业单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估计参公单位会取消,已获得参公身份的人员身份不变。等退休逐步消化,毕竟参公单位里有很多军转和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原事业单位参公的,这次机构改革取消参公单位,又变回事业单位,已参公人员应自由选择。愿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参公身份,原有职称的人员,可以回到事业人员身份继续聘职称,这样才更人性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这问题问得很具体,可是本单位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并不清楚,所以不好直接回答,很抱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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