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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东西被偷,物业是否有责任?大家觉得物业费还要交吗?
物业,业主,物业公司居民东西被偷,物业是否有责任?大家觉得物业费还要交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只管理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物品进行维护看管,对业主专属区域内及放置在公共区域内的个人财物没有看管义务,当然配合公安机关破案是必然的,业主以此为借口不交纳物业费是无理的,物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物业费更不是财产保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前几天正好有朋友咨询类似事情,白天上班家中无人,晚上回家发现家中已被盗,很多值钱的财物被盗走了,虽报了警,但财物是损失巨大,还在等公安的后续消息……这时问题出来了:是否可以认为被盗是物业管理公司失职,管理不到位,由此而拒绝缴纳物业费呢?
——业主家中被盗与缴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件事需要分开处理。业主家中被盗了,这并不能成为拒缴物业服务费的理由。
物业公司在安保方面承担什么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物业公司在安全方面一般是“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是”协助做好”!一般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安全服务范围包括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和楼宇保安服务、消防管理服务,而业主家庭财产之保管则不在其列。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在举证证明自己已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之范围内的尽到安全防范义务、配置安全防范设备等职责,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义务及物业服务合同之约定义务,则对业主家中被盗事件是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而由业主自己疏于安全防范意识及措施自行承担后果,当然业主首先要报警,寻求公权力的救济,找到盗窃者由其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防范义务时
若物业公司保安布岗不到位,保安人员配置不科学,值班巡逻保安人员擅自离岗,或者安防系统、监控系统没有及时维护而不能正常有效工作,单元门损坏报修却迟迟没有维修,等等。这些情况极大的降低了整个小区的安全等级,可以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防范义务,是疏于管理、未尽到物业服务职责,当此期间发生业主家中被盗事件时,除了业主本身承担主要责任外,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有特别之约定时
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在业主愿意多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况下,双方约定物业服务公司保证业主家中财物的安全,发生财物丢失则由物业服务公司赔偿等条款。有此类物业服务合同条款约定,则业主家中被盗时,物业公司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论
家中被盗了当怎么理解怎么处理,按上述情况来分别对待分别处理。而物业公司为小区实施了物业服务,业主也实际接受了物业公司的维修、养护、管理、保安、保洁等物业服务,根据等价有偿原则,业主就应当及时支付物业费给物业公司!!
个人的一些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了物业费丟了东西,物业是有一定的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倍偿,要是不倍请保安何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至少部分责任要承担,不然就是放任不管,安保形同虚设!没有责任,就不会尽心尽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拿着千把块钱一个月工资的保安你还指望他们给你防盗吗,看到小偷他们比你跑得快,难道还拼命抓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严格讲物业是业主花钱雇佣的,丢东西肯定有一定责任,公安你能花钱雇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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