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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父无母的精神病人应该怎么安置?
监护人,精神病人,患者无父无母的精神病人应该怎么安置?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道济法师,清者自清,浊者不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精神病人没有父母或者没有其他监护人存在(或其兄弟姐妹不愿成为监护人)的情况下:第一如果为农村病人可由村委会提请病人转为五保户,病人以后的生活及治疗均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第二如果为城镇户口监护人则有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承担,可由社区办事处作为代理监护人送入民政相关的精神病院或者养老院(此情况要根据病人的病情而定),随着目前我国对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日益重视,精神病人的妥善安置工作将会有进一步的提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精神病人需要得到治疗,但首先要有监护人,这种情况下可以首先指定居委会或者村委或者民政部门为监护人才能送到医院,也就是说要有送诊主体才行,住院费用只要有合作医疗和低保,报销之后就自付很少,可以申请民政和医院的救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如果精神病人父母双亡,病人的监护权改由由其它直系亲属如兄弟姐妹负责监护。
这种情况现实中非常普遍,因为有精神疾病,一般社会福利机构也不予收治。
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则由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负责安置。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现在各地都逐渐设置了由省、市、县区残联牵头的“精神与智力残疾托养中心”。
比如我做为石家庄市新华区残联副主席,“石家庄市新华区精神与智力残疾托养中心”就挂靠在我们医院,现在托养病区住着几十个病人,而且每个病人都享受当地残联的补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所有有残疾证的病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所以父母双亡的精神病人,其直系亲属或当地居委会可以去当地残联咨询求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政府送民政部门的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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