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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想离职,但是主管不批怎么办?
公司,工资,工作试用期内想离职,但是主管不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是这样的,我在东莞长安一家工厂上班,这个月13号上班的,厂里的上班时间8点到晚上10点,我觉得太累了,想辞职,不是我吃不了苦,是真的时间太长了,连星期六加班也要加到晚上10点,我可以忍受两班倒,12个小时的都行,但是每天14个小时上班时间真的很累。晚上下班洗洗弄弄基本就要睡觉了。试用期是一个月,我还没过试用期。
我想辞职,但是主管不批我应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期你想走,不干了,领导不批,怎吗办。一,你是什么工作和公职。是否有正规合同规定,还是事业单位。你是因为工作太累,还是业务太累,还是领导不喜欢你,你因为不愉快等等。二,你是还有其他知能工作,登你去干。还是有什么路子,干企业,或者是什么好商业。三,你记言想不干了走,我见意你,在这样的过成中,必须要三思而行,也有的人心想事成想想而成功大业。也有的人想想变成空想,不但不成功,而且血本无归变成终生的灾难。在整个社会上的人,就是想想力。上能顶着天空,掉能到海底。成功与失败。有人说吗,是长事,但是真到那一步,欢天和喜地,死投和无路。这可不是笑话。人和人大有,等等,等等,等等,不同等的心记。我因为,看事要谁,做事要稳。就是最后的胜利。,我说的完全不一定有根据。敬请大家朋友们评论一下吧。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先把劳动法赋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放在一边,单就从求职就业的角度上来说。
你应聘这一工作岗位时,是否了解到这家工厂的工作制度和时间(无论是面试还是亲朋好友介绍)?
如果工厂承诺你的是早九晚五的工作时间,但事实上不是的话,你可以那这个作为合理的理由要求拿工资离开。因为你离开的原因是工作条件与最初承诺的严重不符。
如果你知道会是这样的条件,但本着试试行不行的态度去接受这个工作,那你就不应当这样匆匆离去。你考虑一下,工厂为你承担的不只是工资的开销,还会有保险,工作服等等其他费用。
找一份工作不易,经营一个企业给很多人提供饭碗更不易,遇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确实不适应那样的工作条件,与人家好好商议,以求出对双方都能减少损失的方法。法律是冰冷的,但人应当是有温度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看是什么地方!主管是正确的,在外地工作站住脚在说,有工作就干,主管也是全国各地县级提拔的保护劳工生命财产保证。主管调动由劳动局负责,人民政府监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从你说的这家工厂依我看是一家民营企业吧,这样的工作时间真是太长了,如长期的话确实难以承受,在这个问题关键是你已上了几天班和应该得的报酬(工资),如果是决定不想干的话,最好是在一个月期限内提前三至七天写封辞职(别)书作书面通知递交给主管部门,目的是既辞去工作又能得到应有的工资。如不想要钱的话就好办了,先递书面辞职后走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辞职即可,3天后可以不上班,主管不批或公司不批均不影响你再就业。但属于你的试用期工资你仍可依法得到,如果公司在发薪日(原则上离职当日公司要结清工资的,但事实很多公司都是在发薪日才一起发放)不给你工资,可以通过劳动局去投诉公司违法拖欠你工资。
当然,维权过程肯定会需要花费你的时间,就看你是否能够坚持下去。但在申请辞职时,必需要依公司流程走完辞职手续,避免存在漏洞而被公司证实为你是违规的,那你可以就拿不到工资。
中国的法律不断在完善,尤其是劳动法,倾向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劳资关系,本身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有“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所以,你认为劳动强度过大,会影响自己的健康为由,提出辞职是合法的,公司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对于公司存在强制或不合法的行为,请大胆去维权,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期离职不批,看是什么情况了。如果是这家公司缺乏人手,而公司还算可以,那就做个顺水人情,直接留下来,顺便还可以谈一下工资薪水,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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