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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应该如何鉴赏?
书法,笔画,书法作品书法应该如何鉴赏?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三)风格性的情调意味
气韵、神采、骨、筋、肉、血等生命形式意味决定了书法的最基本的审美价值,但它是一般意义的,是相对恒定的。中和、阴柔、阳刚、狂放等情感力度意味与主体心理状态相联系,具有了强弱、高低等情感力度的变化,显示了时代特色,但它又主要体现为概括化的两极形态。而雄浑、劲健、潇洒、清淡、拙朴、典雅、超逸、神奇、精巧、自然等审美意味则更富于个性特征,表现为更丰富、微妙、变化的意境风貌。这便是风格性的情调意味。
风格性的情调意味也是情感力度意味、生命意味的具体化。同是阳刚之美,又表现出雄浑、劲健、奔放、峻利等不同特色。同是阴柔之境,又有清雅、秀润、疏淡、散朗等多样风采。而有一些审美意味,如质朴、率意等等,在刚、柔之美中都有体现。它们或突出为主导意味,或融入其它意味之中,使其审美内涵更加丰富。
对风格性的情调意味的品悟,使我们对书法美有了更具体、细微、深入的把握、体验。如果说在其它审美形态(如文学、绘画)中,精巧、生拙、沉着、洒脱等更被看作是形式、表现风格的话,那么,在书法中它们则更主要是审美表现的内容——抽象审美意味。古代书论更多地从这些风格性的情调趣尚意味入手,去把握书法作品的审美内蕴:“褚河南书清远萧散。” “颜鲁公书雄秀独出,……格力天纵”(苏东坡《评书》)。“苏长公书,专以老朴胜”(徐渭《评字》)。董书“蕴藉醇正”;文书“温雅圆和”(梁巘《评书帖》)。唐以前的书法创作、品评大多侧重自然美气势、神韵、风貌的联想、比拟、暗示,而宋以后则主要强调对概括而微妙的抽象审美意味的直接表现与体悟,其中风格性的情调意味更受到极大重视。
风格性的情调意味,是书家更广泛的审美感受、体验的结晶。“或诗、书、礼、乐,养其朴茂之美;或江山、风月,养其妙远之怀;或金石、图籍,发思古之幽情;或花鸟、禽鱼,养天机之清妙”(张之屏《书法真诠》)。书家在对自然美事物、社会美风貌、艺术美境界的感悟中,把握、提炼出概括性、抽象性的气势、韵味、精神气度意蕴、趣尚境界以及宽泛朦胧的审美情调。
首先,自然美气势、神韵的提炼。古代书家非常重视从自然美中“悟得书意”。山川河流、树木花草的雄奇、苍茫、静谧、舒展、婀娜、婉曲、奔放、宽广;飞禽走兽、虎豹鹰雁的威猛、迅急、轻盈、飞动……触动了书家的情怀,使其得以审美意味的品悟与概括提炼,并有意无意地在书作中得以表现。怀素“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其痛快处如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又遇坼壁之路,一一自然。”张旭从“孤蓬自振,惊沙坐飞”中“自是得奇怪”(陆羽《释怀素与颜真卿论草书》)。古人所谓由自然美现象中悟笔法,更主要是强调笔意与自然美意味的审美关联。“闻嘉陵江水声而悟笔法者,悟其起伏激骤也。见舞剑器而知笔意者,得其雄拔顿挫之妙也”(李日华《论屋漏痕》)。审美意味的相通联系,使自然美意味在书法中得以转化表现。书家书写时要“如” 、“象”某种自然美形象,并非要“象”其“形”,而是气势、韵律、情态的暗示,是一种审美意味的探求,是在相似联想基础上的意味寄寓。当某种意味已经相对稳定、长久地在人们的审美意识中形成以后,其与特定自然物象的密切联系便逐渐淡化,而成为概括性、抽象性的书法表现和鉴赏的直接内容了。
第二,气质风度、人格精神意蕴的转化。书法审美意味与人的气质风度、人格精神具有更密切的审美联系。所谓潇洒、儒雅、俊宕、超脱、清淡、拙朴……正是人的精神气度的概括性表现。这些原本是品鉴人物的概念术语,在长期的审美活动中逐渐转化为艺术、书法的审美范畴,成为人们力求表现与品悟的审美意味。“气” ,在宇宙、生命形式意味中,是作为一般自然生命本原根基的“气”,而在风格性的情调趣尚意味中,则指人的精神之“气”。所谓“文人气”、“书卷气”、“山林气”、“庙堂气”等等,在书法中成为体现不同人格精神气度的重要审美意味。它们是书家表现的不同境界,也是书法作品中衡量不同格调的尺度。
第三,人类创造活动境界的体现。在人类物质实践、艺术创造活动中,人的自由创造力量显现为不同的审美境界。工巧、精致、精到、精熟一路与率意、自然、天然、生拙一路成为两大主要境界类型,体现了不同的审美趣味、理想。书法美的创造也体现出这些创造活动的境界,并使之成为重要的审美意味而得以表现和欣赏。“巧”、“工巧”、 “精熟”、“工细”、“熟”与“率意”、“天然”、“无意”、“不工”、“生”等,是经常运用的审美范畴。过去人们往往把它们侧重在技巧、形式方面,没有突出其审美意味内容的性质。从书法的审美创造和欣赏的特性出发,要充分强调这些范畴在书法美表现内容方面的意义、地位。
上面分别从自然美气势神韵、人格精神气度和人类创造活动境界三个方面,探讨了风格性的情调意味的审美根源。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意味明显地来源于其中某一方面,而有的则兼具几方面的内涵。雄浑这一审美意味,既体现出自然界博大厚重的量感、宽阔开展的广度,饱含蕴积着强盛的力量和磅礴的气势,又凝结着人的浩然之气、英雄襟度和宽阔壮伟的胸怀。我们在对某种审美意味的把握上,要进行全面、综合的体味。
二、懂法——把握书法形式法则
书法审美意味──“ 意” 的表现,要符合书法审美创造的形式法则,要遵循笔画、结构书写的形式规律。关于书法艺术的形式规律,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审美要求,即笔画、结构的书写应具备什么样的基本审美条件 。二是形式意味,即具体笔画、结构形式与特定审美意味的对应关系。笔画之“力”── 生动有力,结构之“势”── 和谐见势,墨色之“韵”── 鲜活多韵,是三大审美标准。逆与顺、藏与露、方与圆、曲与直、肥与瘦、疾与涩、欹与正、连与断、疏与密、大与小、主与次、违与和、浓与淡和燥与润等体现出丰富多样的审美特性。
(一)生动有力的笔画
笔画之美在于“力”——生动有力,让人感受到富有生气的生命活力。如果把一幅字比作一个有机协调的生命体,那么,笔画则是生动有力的生命单位。有生命力感的笔画,厚实而不扁平,灵活而不板滞,沉着而不浮滑,圆浑而不单薄。逆向运笔、藏头护尾、八面出锋、方折圆转、一波三折、化直为曲、肥瘦适度、疾涩结合等形式规律,使笔画产生一定的生动之力,又显现了多样的审美意味。
1. 逆与顺
书法笔画之“逆”, 体现在不同方面。有起笔、收笔之“全逆” ;有起笔、收笔之“侧逆”。“全逆”于篆为多 , “侧逆”以楷为主。也有运笔过程中诸多环节之“逆”。逆笔、逆势 ,或有形或无形 , 或于纸面使笔 , 或于空中作势 , 在笔画之力的生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逆笔书写 , 使笔画具有沉涩紧劲的力度∶“逆则紧 , 逆则劲”( 周星莲《临池管见》) 。逆向、逆势的反作用力 , 使笔画不轻飘 , 不平板。逆笔增加了笔毫与纸面的磨擦力 , 使笔画有涩意 , 不流滑 , 紧而不松 , 劲而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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