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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应该如何鉴赏?
书法,笔画,书法作品书法应该如何鉴赏?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主要从两大方面鉴赏书法:一、得意——领悟书法审美意味。二、懂法——把握书法形式法则。
一、 得意——领悟书法审美意味
“意”是中国书法审美理论的主要范畴。“笔意”、“字意”、“书意”是书法表现与鉴赏的核心。同其它审美形态、艺术式样比较来看,概括而微妙的抽象审美意味更是书法美的本质内容。气、气韵、神、神采、骨、筋、肉、血、中和、阴柔、阳刚、狂放、雄浑、劲健、潇洒、清淡、拙朴、典雅、超逸、神奇、精巧、自然……显现为丰富多样的意味风貌。
(一)生命意味
所谓“气”、“气韵”、“神”、“神采”、“骨”、“筋”、“肉”、“血”等等,是书法审美意味的第一个层面,也是最根本的层面。它是书法美的根源性的因素,决定了书法的基本审美价值。可把它们总称为“生命意味”。书法家对生命的感悟,书法创作对生命的表现,不是对某个具体的生命单位、生命形象的简单反映,而是从众多的生命体的体验、观察中升华出对生命运动、生命形式的整体领悟。人们在不断的审美实践中,概括、提炼出一些生命意味范畴。
“气”、“气韵”,主要指勃勃生气流动贯通的审美意味。从哲学角度看,气是具有物质质量和势能的、聚散运动而生生不息的客观存在。它是万物之本,生命之源,是生命运动形式的根本因素。在艺术中,能否具有生气,能否显现出生动的气势、气韵,是艺术美的最基本的条件。生气与板、滞、陈、死相对立,决定了作品的生机、活力。作为生命形式意味之“气”,在书法中体现为笔画、结构富有动势的生气和有机贯通的气脉。所谓“生气”、“气脉”、“行气”、“内气” 、“外气”等,是书法审美标准的主要内容。骨肉相称、直中含曲、起伏转换、厚实劲健的笔画,欹中取正、动态平衡、协调变化、错落有致的结构,显现出鲜活有力的生命气息。笔断意连、呼应贯通的“气脉” ,更是书法之气的中心内涵。
“神”、“神采”,指显现旺盛生命力的精神焕发的审美意味。神与气有相通的生命意义,是生命体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在艺术表现中,作为生命活力、精神焕发显现的“神采”,多体现在以视觉感受为主的绘画、书法等样式上。相对说来,“气”、“气韵”在书法中主要体现为由笔势引导的递相映带的内在的气脉贯通,而“神”、“神采”则侧重体现为由笔画、结构、墨色表现出来的视觉感受上的旺盛的精神生机。用笔不板不结,骨肉筋血俱备,便会有生动的风神;用墨活气盎然,浓不凝滞,淡不浮薄,才能神采奕奕。
如果说,“气”、“气韵”、“神”、“神采”、等审美意味与其它艺术形态有较多的相同之处,那么,“骨”、“筋”、“肉”、“血”等生命意味则更是书法特有的审美内涵。
“骨”,主要指强劲有力、骨架坚实的生命意味。骨具有坚、强、刚、直、硬等特质,是肌肤之所以附、人体之所以立的基础。在骨、筋、肉、血生命形式意味系统中,“骨”是第一位的根本因素。其生命形式意味在书法中体现为笔画的强健有力、间架结构的坚实稳固。从“骨”的间架基础功能看,有了坚实稳固的基本骨架,才能使润、丽等风姿有所依托。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书法之力,并为书法形象的其它因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骨”为基调的书法,呈现出刚健、峭劲、挺利、沉实等意境风貌。孙联奎《诗品臆说》云:“劲健,总言横竖有力也”。“横竖有力”并非专论书法,但书法之劲健之力恰恰主要体现在横竖等笔画骨干上。如果说雄浑之美主要以筋、肉胜,那么劲健之美则主要以骨胜。
“筋”,主要指韧健灵活、脉络连通的生命意味。比较而言,“骨力”侧重于坚实、刚挺,而“筋力”侧重于韧健、含忍。“字有果敢之力,骨也;有含忍之力,筋也”(刘熙载《艺概·书概》)。含忍的坚韧性具有刚柔相济的弹性之美。含而蓄,含则藏,筋力尤讲究藏而不露。“筋”更具有脉络连通的特点,起到纽络作用。“筋法有三:生也;度也;留也。生者何?如一幅中行行相生,一行中字字相生,一字中笔笔相生,则顾盼有情,气脉流通矣”(张廷相、鲁一贞《玉燕楼书法》)。笔意、笔势相生之连,突出了笔与笔、字与字、行与行之间呼应生发的有机联系。韧健含忍、脉络连通之“筋”,又是富于灵活性、运动性的。骨支形体,筋司动转。骨贵劲健而筋贵灵活。点画灵活者谓之有筋,呆板者谓之无筋 。“筋”这一审美因素使书法形象具有了灵活生动的生命运动势态。
“肉”,主要指质地腴润、丰满圆浑的生命意味。它侧重于显现于外的肌肤性视觉美感。有了肉的因素,便不会抛筋露骨、枯索生硬,从而使生命体具有丰满健康的质感。健康的“肉”,美的形式的“肉”,是肥瘦适度的,过肥过瘦都不具备强盛的生命力。用笔的提按轻重与用墨的浓淡燥湿等与“肉”的体现有密切关系。按、重则肉肥,提、轻则肉瘦。粗者肥,细者瘦。但枯硬僵板之粗并无“肉”之质感。生硬的铺按,没有圆润的厚度、弹性,是没有鲜活的“肉”之美的。从用墨来看,浓淡适当、燥湿结合的墨色,有助于笔画质地的丰腴润泽,产生健康的肌肤感。
“血”,主要指鲜活润畅、滋柔亮泽的生命意味。就生命体而言,只有血气充盈,才能使躯体、肌肤得以滋养,焕发生命的神采。在书法中,生命形式意味之“血”与水、墨有直接的密切关联。“字生于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陈绎曾《翰林要诀》)。水墨鲜活亮泽、润畅淋漓,达到血润、血盈的审美效果,便会精神常新,生气常存。丰富滋润的水墨变化,使书法形象富有华美亮丽的神韵风采。“血”的审美意味及其变化,与笔法有很大关系。随着蹲、跓、提、捺等不同用笔方式的侧重,出现多样的水墨效果,使“血”的内蕴得以丰富、充实。以笔控墨,可以取得最佳的水墨、血气效果。
气、神、骨、筋、肉、血等生命意味在书法中是和谐统一于一体的。“作书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为人,缺其一,行尸耳”(王澍《论书剩语》)。诸方面俱备,才有生机昂然、活力充沛的整体生命感。在书法艺术表现中,可以有所侧重,但不能有所偏废。
生命意味是书法形式美法则——笔法、章法、墨法的主要审美依据。笔画之“力”、结构之“和”、墨色之“活”,本源于对生命意味的体悟与追求。逆与顺、藏与露、方与圆、曲与直、肥与瘦、疾与涩的有机结合,使书法笔画成为一个个生动有力的生命单位。欹与正、连与断、疏与密、大与小、主与次、违与和的相生相应,使文字结构成为一个个、一组组多样和谐的生命整体。
(二)情感力度意味
所谓“中和”、“阴柔”、“阳刚”、“狂放”等等,是情感力度意味。生命意味侧重于对生物生命、自然生命的感受、领悟,情感力度意味则主要是对主体情感的体验与表现。需要注意,书法中的主体情感内容不是喜、怒、哀、乐等具体、明确的伦理性、态度性情感,而是概括性、抽象性较强的起伏跌宕、强弱变化的情感力度结构、情感强度状态。不同的情感力度,具有不同的书法美形态。中和、阴柔、阳刚、狂放,成为特定情感力度的审美意味表现。而这些情感力度意味又具有明显的时代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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