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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于欢家人等被控非法吸收存款2500余万一事?
厂子,就会,高利贷你怎么看于欢家人等被控非法吸收存款2500余万一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于欢的父亲、母亲和姐姐(于西明、苏银霞、于家乐)及其他三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8.85万元,法院择期宣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整个故事到今天算是结束了,我们看下审判结果,先看于欢一家:于欢爸爸判刑四年,妈妈判刑三年,于欢判刑五年。
再看讨债的一方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XX性质组织犯罪案,黑老大吴学占获刑25年。吴学占案涉案公职人员已达16人,其中12人分别受到了警告、开除等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辞退,2人被移送司法。
整个事件中,真的没一个义人,都是罪人,更悲哀的是在那片土地上这样的罪如同宿命一般。开厂子的于欢父母遇到资金缺口,需要借钱,这么一个厂子开了这么多年,也不好缺点流动资金就关门,真倒闭关门也会有人骂不管工人和供应商死活啦,民营企业借钱难啊,于是就想到了发小广告高息揽储的办法。
这就是赌企业未来能赚钱,有利润才还得上,但运气不好,实体大环境又那样,最后只能借新还旧维持下去,否则哪会去找黑老大借高利贷啊,那只要借了高利贷,那离死路就不远了。再说吴学占在那种地方,那些农村的流民,种地是没前途的,到京沪打工嫌累,高端就业又没学历和能力,混混们要发财混社会,放高利贷和暴力讨债是最赚钱的买卖,在丛林法则之下,温良恭俭让是要不到钱的,既然混道上了,当然得有人罩着,于是就会出现一批涉案公职人员,我不知道吴放贷是不是有那些人的钱,但既然放出去了,就必须暴力要回来。
再说于欢,妈妈欠债不还是不对,但如此侮辱母亲,是可忍孰不可忍,年轻人总是有血性的,妈妈在别人眼里是老赖,但在儿子眼里那就是母亲,必须出手保护,一个人面对11个讨债的混混,你说能咋办?那两个被砍死的混混也是小马仔,绝对没想到做这一单生意会命没有,但既然出来混了,总要还的。整个事件中,一环扣一环,每个人仿佛都无法逃脱命运的诅咒,于欢父母如果选择不借钱,可能在14,15年就会被供应商讨债,工人讨债,那想借钱把厂子困难熬过去没啥大错。
那些借钱给他们的公众,每年通胀那么厉害,好地方的房子又限购限售,放放债也算一个出路,于家也是有实业的,总比看不到厂子的金融靠谱点吧,看新闻那些钱还都退缴到案了。再说吴学占,这样的出身,这样的命运,想出人头地,就必须狠,否则凭什么你来做老大,凭什么有人跟着你混,凭什么金主相信把钱给你放水,你能把钱要回来。于欢不说了,你觉得当时他还有什么选择吗?被砍死的码仔,算是整个事件的祭品吧,有人付出自由,有人付出生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1月14日,法院已经对其家人非法吸储做出了审判:其父亲获刑4年,母亲获刑3年。
之前于欢因为刺死辱母者获刑5年。
之前的舆论导向,使得很多人还沉浸在之前的“于欢案刺死辱母者”中,因为在那时,于欢是广受社会同情的一方,他的主角地位,在人们心目中至今还以一个弱者符号的形式存在着,因此,对于这起“于欢家人涉非法吸储案”来说,人们就会产生某种心理的矛盾。据悉其家人涉嫌非法吸储资金达二千多万元,涉及投资群众多达五十余人。
因为我们都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储是社会的毒瘤,每一起非法吸储,都会使很多家庭走向没落,妻离子散,无家可归,甚至是家破人亡。因而,非法吸储历来都是人人喊打的对象。
所以跟之前于欢案相比,这两个案件本身就是两码事。我们之前同情于欢是因为对于“恶”的憎恨,而现在其家人涉及非法吸储,同时也变成了让很多人变为受害者的“恶人”,所以他们被判刑是应得的结果,不值得被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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