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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算是股东吗?
股东,工商,协议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算是股东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常见的步骤):协议 ---- 转账记录(出资证明更佳)---- 股东名册--- 工商登记变更。
如果前三样都有,事实上已经是股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是要变更为股东,在工商、法律上菜你那个有保证啊,虽然有入股协议,但是个人建议还是把工商进行变更了比较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最多是隐名股东,正常情况下必须要去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但现实情况很多人故意不去办理,而是让别人以别人的名义对外持有公司股权,这种情况下对自己对别人都有很多风险,如果没有较完备的书面协议,一旦出现问题,维权难度极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签了入股协议但是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算是股东吗?
没有办理工商变更是不打算办理工商变更,还是说没来得及办呢?
如果是股份由大股东代持,自己作为隐名股东的,有《入股协议》在,仍然享有股东权益,但是在公司没有表决权,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这种叫做只享有分红权的股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公司股东,但是是队内不对外的,也就是说不可对抗第三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股东股权转让以后应当去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但这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具有对外公示效力。所以股东股权转让未工商变更是有效的。另外不是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已变更股东名册,已工商登记在自己名下等法律程序手续就想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应注意零对价或明显低于市价而取得的股权资格安全属性。应当根据个案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定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首先,签了入股协议就拥有股东身份,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办理工商变更只是对抗效力,即虽没有在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但不会影响协议效力,但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显明股东将该股权再次转让给第三人,并且办理了工商变更,该第三人又不知道其受让的股权系二次转让的,那么第一受让人不能申请撤销第二受让人的股权获得权利,只能追责转让方违约责任。
另外,作为股东,切记清楚股东的各项权利义务,并且积极履行,确保自己的权益同时,了解公司的运作。
还有一点提醒: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必须要了解清楚公司的债务情况,并在协议中明确债务切割的时间点。不要无端承担不必要的纠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键资金有没有注入,注入了算,还没有的当然不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股东,合同已经成立,只是没公示(工商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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