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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有什么要求?
职位,条件,人员考公务员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考公务员有什么要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八类人注定无缘公务员考试!
2019年国考的笔试即将来临,参照往年的考试时间,2019年的省考大概会在3月到4月的时候来临。相比于国考来说,省考的要求相对于来说没那么高。很多国考没有能报考的岗位的小伙伴,可以为省考准备了,但是参加省考,有这些点是你需要注意的。如果有下列情况的话,省考就算报名了也没有用。而且政审肯定也是过不了的。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协议服务期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录的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上面的条件请小伙伴们看仔细了,毕竟公务员政审还是很严格的,如果有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发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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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报考要求
公务员有什么要求?有很多具体要求,下面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蓝本,解读报告公务员的具体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三、四、五、六条要求,属于定性要求。什么叫定性要求,就是只能通过判断来确定到底符不符合要求的条件。例如,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力,只有在工作中去实地检验,很多应届毕业生缺乏必要的工作经验和阅历,在这方面儿是十分薄弱的,但是,依然能够报名。不做过多解释,正常人都能够懂是什么意思。
第一、二、七、八条要求,就属于定量要求了。有中国国籍、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凭等等!具体条件还要看具体报考的岗位需要哪些资格条件。例如有些特殊岗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主要是招录两年以上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会招录。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大学生,为他们设置专岗。还有的,很多会要求有大学四六级证书,有的岗位就不做要求,可以在网上下载一份儿想要报考地区的职位表,这样就能一目了然。
满足这些条件,就有了进入门槛的敲门砖,有资格参与竞争。是否能够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必须要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这样才能够正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关于选择岗位
在这里我们分两种情况讨论,如果你所学的是一个热门专业。例如会计学,那你所能报考的岗位就特别的多,可能会有一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能够报考的岗位实在是太多了。这时候你要进行一定的取舍。考虑报考单位的所有的地区,报考单位所处的系统序列,以及通过考试的可能性。如果你学的是一个冷门儿专业,像园林专业,能报考的岗位就特别特别的少,每年只有一两个岗位可以报考,甚至没有可以报考的岗位。可能就会考三不限(不限专业,不限学历,不限户籍)的岗位。可能你考虑的因素比较多,最保险最稳妥的方式,就是报考限制条件最多的,这样能够刷掉很多竞争者。
欢迎留言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哪些人可以报考公务员?哪些人不能报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报名与资格审查有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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