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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高校厕所内发现新生儿,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这种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孩子,安徽,生命安徽一高校厕所内发现新生儿,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这种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3月12日上午9时许,合肥市望江西路安徽行政学院有人报警称,在该校学生宿舍楼厕所内,发现了一名婴儿。民警及120医务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虽抢救,婴儿不幸去世。
事发地位于安徽行政学院宿舍4楼。据办案民警称,孩子是男婴,他们看到时,已无知觉,“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120人员现场抢救,发现孩子全身青紫,四肢僵硬,已无生命体征,而后孩子遗体被送往殡仪馆。
该校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上午发现状况后,校方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关于婴儿母亲是谁,校方并不知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3月12日,合肥市望江西路安徽行政学院学生宿舍4楼厕所内,发现了一名男婴。民警及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孩子全身青紫,四肢僵硬,已无生命体征,而后孩子遗体被送往殡仪馆。
看到这则新闻,不免令人心痛。一个鲜活的生命,因为母亲的冷漠无情而夭折。十月怀胎,千辛万苦,等到瓜熟蒂落时,却将孩子弃于厕所。此等行为,禽兽不如。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动物界尚且如此,何况人乎?
不管大人之间怎样,孩子是无辜的。如果没有做好当父母的准备,当初就不应该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偷食禁果。
大学生是一个高知的群体,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明白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又不能为。大学是开放的,自由的,然而并不是不受限制的。事件中的女大学生遗弃新生儿,致其死亡,已经触犯了法律。
作为一个正常人,都会谴责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骨肉一步步地接近死亡,她是有多么强大的内心?
不是文盲,也不是法盲,为什么会做出泯灭人性的事情?我想,孩子的母亲一开始肯定是想留住他的,要不然不会一直等到分娩时才做出那么愚蠢的事情。她是有所期待?抑或是其他?她和她的他之间发生了什么?
孩子已悄然离世。碰到这样的母亲,他别无选择,无力反抗,也无法逃避,静等死亡的来临。
大学生一定要自律自强,有所担当,不要做出有悖于道德和法律的事情,否则追悔莫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天堂没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可怜的孩子在饥寒交迫中离开世界,来到世界,经受的是无法承受的冷漠。愿所有弃婴都在第一时间,刚遗弃不久,就能被人发现遇到好心人收养,健康快乐成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事件回顾:
合肥市望江西路安徽行政学院有人报警称,在该校学生宿舍楼厕所内,发现了一名婴儿。民警及120医务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虽抢救,婴儿不幸去世。
事发地位于安徽行政学院宿舍4楼。据办案民警称,孩子是男婴,他们看到时,已无知觉,“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120人员现场抢救,发现孩子全身青紫,四肢僵硬,已无生命体征,而后孩子遗体被送往殡仪馆。
作为一名母亲,为不幸离世的孩子感到深深惋惜。这一定又是一个女学生未婚先孕做下的孽。年轻的孩子无知酿下的苦果。孩子既然来到世上,虽然现实条件不允许你抚养。但是最起码把孩子包裹暖和一点,放到福利院安全岛或者放到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啊。最起码能给孩子一条活路。就这样遗弃到厕所,不是故意置于死地吗?
不知这个女孩多年后为人妻为人母,会不会想起这个可怜的孩纸。
作这样的孽,必遭天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近几年,学生在校产子的事情也是时常发生,我想这就是偷尝禁果的后果,什么阶段就该干什么样的事情,到头来苦了的还是那个刚刚出生的孩子,我很能理解这个母亲偷偷把孩子抛弃的想法,但是既然负不起责任就不要做这样的事情,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还没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就走了,这样狠心的母亲良心真的不会痛吗?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三月二日,安徽行政学院有人报警称在厕所里发现一个婴儿,在民警和120的医务人员赶到现场之后,孩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看到这样的新闻,我表非常的痛心,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这对年轻的父母也许是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有可能是他们害怕自己负不起责任。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这就等于你给与了他生命然后又亲手杀了他。虽然说现在这个年代大家的思想都解放了,但是漠视生命就是不可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社会、学校及家庭都有责任,当然,最大的责任还是自己。人生,还没再明白,因生理而生孩子,当然,生的不是地方。不是流产就是抛弃,当今,因金钱而守不住道德,而伤害的不仅是身体,更多的是心灵和公德及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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