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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应该有土地,土地确权是否应该有出嫁女的名字?
土地,确权,户口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应该有土地,土地确权是否应该有出嫁女的名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对家庭人口的认定,有不少是按照实际人口认定的,往往并不是按照户口本认定的。有些农村,只要女儿已经出嫁,不管是否及时将户口迁出,都会视作户口外迁,在婆家一方算做实有人口,而娘家一方不再算为户内人口。但大数的农村会按照实际户口来决定土地承包。这些不一样的认定方法,就会产生一些矛盾。
比如本题说的,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如果娘家严格按政策来,户口未迁出就应该视做娘家人,在土地承包时,就会依然分给土地,后来的土地确权时,自然应该有出嫁女的一份。但是有的农村认为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户口不迁也不再算份,不会再承包给土地。而婆家一方,媳妇户口未迁过来,村里就不承认是本村人口,承包土地时就不会分给土地。这样就会造成出嫁女在两方都没有土地。
还有的是因为时间差问题,出嫁时娘家土地尚未重新承包,而婆家已经重新承包了土地,等娘家重新承包土地时,出嫁女不再算数,而婆家又分过了土地,承包期内不调整,也会导致出嫁女两方都分不到土地的问题。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承包以户为单位,出嫁女在婆家方未取得承包地,则娘家方不允许收回其承包地。根据这一规定,出嫁女不论户口是否迁出,只要在婆家没有土地,原在娘家承包的土地就不应该收回。如果在婆家有了承包地,则户口未迁出,娘家方也不应该再有土地,因为不能双方都有承包地。
也就是说,如果农村妇女结婚前在本村承包了土地,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不能娶得承包地,因此娘家一方仍然应该有她的承包地。而土地确权,就是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只要承包土地时出嫁女在娘家承包了土地,就视为土地共同承包人,自然应该确权。至于写不写上名字那无所谓,因为土地确权也是以户为单位的,未必户内所有人口的名字都要写在确权证书上。
总之,农村出嫁女必须在娘家或婆家一方拥有承包地,确定时就要根据其土地在哪里而进行确权,即使证书上不写的出嫁女的名字,也会写上户内人口,出嫁女在哪一方承包了土地,就在哪一方确权,这是毫无疑问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理所当然应该有。有土地法支持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已经出嫁二十年了,户口还在娘家。开始的时候婆家人觉得我在他们家不会呆着,就没急着给我办迁移手续。后来儿女们相继出世,我就催着老公给他们上了户口,有户口才能合法的享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时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可分了,我们娘几个成了名符其实的黑户,无可奈何!
相比较婆家,娘家那边好多了。因为户口没迁走,娘家给我保留了土地。不但每年可以收粮食,还可以领粮食补助。不像我姐妹她们一结婚就迁户口,最后是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得到。前几年老家土地确权,因为户口没迁出,村里就没收我的土地,仍由我父母种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户口没迁出,仍然可以合法的享受村里的各项权益。比如村里房屋拆迁所得的拆迁款,再比如可以申请宅基地。我的父母就在老家给我预留了一处宅基地,父母说我什么时候想回来,那都是我的。至于我回不回来,那是我的事,他们尊重我的意见,从不干涉。
如果你的户口在娘家,并且你的名下有土地的话,土地确权以后,你名下的土地仍是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在娘家和婆家之间做出慎重选择,哪里的发展方向好,就把户口留在哪里。至于土地,有了娘家的就不能想婆家的,有了婆家的就得舍了娘家的。我把户口留在了娘家,我的意思:什么时候婆家划分土地了我什么时候迁户口。
这是我的一点小想法,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只要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本村,简单来说:“可以享受村民一切待遇等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应该有土地,2地确权是否应该有出嫁女的名子?我本人认为,即然出嫁了到那个地方,应该就把户口跟着人落到那,就该那里解决生话。如果你的女儿不出门把女婿 招进来,还是在娘家落户分地啊。这事就很明显有个别人为了一点利意,胡搅慢搅,以着还没有迁出户口做的事情。按道人到那,户囗就不能到那吗?阴山吃草,阳山巴粪吗?还要一上地确权上名字,是不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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