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农民的土地征收后有没有两费补偿?
补偿费,土地,补助费农民的土地征收后有没有两费补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民的土地征收后有没有两费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时,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拆迁维权不只胜诉;征地补偿要问律师
来源 : 视高镇老君社区党群E家;网络等平台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立即删除。
什么是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城镇化、工业化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强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给予法定补偿的行为。通常所说的征地是指土地的征收。简单说,原来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经过征地手续后,土地就属于国家的了,国家给予相应补偿。听起来像做生意一样,一方交货一方给钱。其实,征地与交易有根本区别:交易的双方是自愿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征地则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体间存在着非平等的上、下级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受行政法律或经济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征地工作中也许还存在着被征收土地一方不自愿性和征收土地一方的强制性。
我国的土地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去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于我国的土地存在着“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态,国家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建设,就必须办理征地手续,把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
征收是国家以行政权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征收的主体是国家,通常是政府部门,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从集体、单位和个人取得土地、房屋等财产,集体、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国家在一定的范围内依法对被征地单位予以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征地补偿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按照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补偿是征地补偿的一个原则。即土地原用途不同,补偿费支付标准也不同。其中,耕地的原经济价值最高,补偿标准也就最高。其他土地,包括荒山、荒地,有收益的,可以参照耕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若土地不产生收益的,则不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的总原则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所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是指补偿标准必须根据被征收土地原来的用途加以确定,而不是按照被征用土地将来的用途确定。具体来说,就是土地被征收前是耕地的,按耕地进行补偿;被征收前是林地的,按林地进行补偿;被征收前是没有收益的未利用的土地,原则上不予以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第四十条 征用土地,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征用耕地需要安置的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补偿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摘自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本)】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问:征地补偿新标准的“新”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征地补偿新标准指的是各地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方式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的年产值测算征地标准的方式。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是综合考虑一定区域内农用地年产值来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测算的征地补偿标准。
二是补偿标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为20-30%。
三是体现同地同价原则。强调在同一区域或区片范围内,征地补偿应执行同一标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征收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如何分配?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