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农民的土地征收后有没有两费补偿?
补偿费,土地,补助费农民的土地征收后有没有两费补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相关征收单位应当支付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个部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不同,补偿费用也不相同。
了解更多 请点击关注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头条号 如需咨询 请私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征地补偿费
(一)法律依据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时,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年产值确定。征用耕地前3年种植业的平均年产值。
(二)分配问题
1、征收土地的面积: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经三审三公示确认并锁定的数据为准,以确保被征土地面积准确无误。
2、被征收土地的确认:以被征地农户、现场调查人员、村社群众代表、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为准。
3、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口,按县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并整顿后确认的数据为准。
(1)新增人口的确认:时间期限:1999年公历1月1日后至分配期止的月底止。
①婚进。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且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凭结婚证确定计算为新增人口,且原居住地需出据土地承包证明。
②出生:常住人口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户中新出生人员凭入户户籍证明计算。
③符合法定收养程序的收养人员。除上述以外的新入户人口均不计算为新增人口。
(2)减少人口的计算方法:
①死亡:期内死亡不论是否注销户口的人口应减除。
②退包人口:期内符合法定程序退出承包地的应减少相应人口。
③农转非:全家迁往设区的市且农转非的应减少相应人口。部分成员户籍变动的不作减少人口计算。
(3)关于出嫁女和新迁户的问题,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费;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
(三)争议的解决 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 对于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进行诉讼。
二、进一步明确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按征地补偿费类别分述如下: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分配对象。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为其所有者。 (1)所有者是个人的,支付给个人; (2)所有者是部分农民群体的,支付给部分农民群体; (3)所有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
2、分配原则。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严格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项目。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简称两费)
点击我们头像,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头条号,律师免费解答您的法律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时,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