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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土地征收后有没有两费补偿?
补偿费,土地,补助费农民的土地征收后有没有两费补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给村民个人。通常情况下,土地补偿费由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或者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如何支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因此,被征地的村民个人无权直接向征地单位要求支付或者分配土地补偿费。
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依据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涉及本村重大利益事项,管理处分自己的财产资源,行使自治权。
承包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基于承包地所获得的征地补偿费也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因此,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使用,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应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您说的两费是什么意思呢?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民的土地征收后有没有两费补偿?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之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当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那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具体有哪些呢?以下为大家简单梳理一下。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根据建设需要,在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本质是国家对村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持续投资的一种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以安徽省为例,根据《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中规定,其中长丰县的的水湖镇,双凤工业区、岗集镇、双墩镇、吴山镇,农用地土地补偿倍数为7,安置补助倍数为15,征地补偿标准(元/亩)为41140,统一年产值标准(元/亩)为1870.肥东县梁园镇、众兴乡、牌坊回族乡、石塘镇,农用地土地补偿倍数为7,安置补助倍数为15,征地补偿标准(元/亩)为39600,统一年产值标准(元/亩)为1800。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就是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的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没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的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安置补助费用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它补偿的对象只能是失去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耕地上的农作物正处在生长期还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例如《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规定:粮面地每亩2800元,每平方米4.2元,蔬菜地每亩4400元,每平方米6.6元.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定着物的总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附着物损失的补偿数额。《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例如在《攀枝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规定:土水井每个100元,浆砌水井每个400元,机压井每个800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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