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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的医疗怎么办?
医疗保险,单位,用人单位单位欠缴的医疗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与单位签订合同上写明要养老、医疗等保险。可是单位只缴纳了养老保险及第一个月的医疗,期间我的医疗卡一直没有使用,我不知道单位没有为我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后来转职,新单位告诉我后才发现,除了第一个月给我缴纳了医疗保险,后面近两年没有给我缴纳一分钱的医疗。我提出让原来补交医疗保险,但是原单位说已经补交不进去不给补交,并且也不把这部分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给我。请问大家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即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这是每个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但许多公司视而不见不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回到题主的问题,如果因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致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能划入个人账户,导致职工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因为医疗保险属于预缴保险费,不能事后补缴保险费而享受保险待遇,因此,由于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生病后无法享受医保报销,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那部分费用。
单位欠缴的社保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拖欠部分(当然可能还有相应的滞纳金),如果单位不愿补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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