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亲亲相隐”这样的言论是出自儒家思想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要宣扬儒家思想?
孔子,正直,儒家“亲亲相隐”这样的言论是出自儒家思想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要宣扬儒家思想?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亲亲相隐”这样的言论是出自儒家思想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要宣扬儒家思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亲亲相隐,确实是出自于儒家思想。应该是出自于《论语》。有个叫叶公的人对孔子说: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其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而直在其中矣。
在这段对话中,孔子与叶公对正直的理解是不同的。叶公认为,如果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去告发了,这个儿子就是正直的。这似乎也很符合现在人们对正直理解。坚持真理,不询私情。似乎很值得尊敬。但是孔子并不认为这样做就是正直,他以为真正的正直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引申开来,就是亲亲相隐。
咋听之下,孔子所谓的正直似乎是一种诡辩,好像很没道理。但是,儒家文化能够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占统治地位,成为中国文化最主要的部分,并不是一句诡辩就能否定了的。假如这是一句完全错误的话,在两千多年里为许多人所信奉,而这些人正是现在我们芸芸众生的祖先,我们凭什么觉得自己就一定比祖先聪明?
现在来说说亲亲相隐,如果断章取义的来理解这句活,它当然是有问题的,不是真正的正直。但把他放在儒家的伦理系统中来看,可能就不太一样了。
亲亲相隐,既要隐,便就显得不那么光明正大了。隐的是什么呢?是恶。谁的恶?自己亲人的。问到这儿,就产生一个终极问题,这个世界上有绝对的坏人或绝对的好人吗?答案是肯定的,没有。那么,是不是所有做过坏事的人都要被处理呢?答案是不可能。这个答案是说,每个人可能都会做坏事,但并不是所有的坏事都能受到社会的处理。要知道社会的处理是要成本的,所以儒家的处理方式是内省,也就是说,如果个人身上出现了问题,首先要通过内省的方式自己解决。如果自已不解决,恶就会越积越大,最后导致亡身。这就是恶不积不足以亡身的道理。
一个人做了坏事,别人当然可以举报你,这当然算做正直。但是,如果自己的亲人做了点小恶,举报他就不是正确的做法。正确的做法是偷偷的提醒他,让他偷偷的改正,而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损害他的名誉。
举报自己亲人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是破坏了家庭的和谐关系,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都不和谐了,社会也不会和谐。《大学》说,家齐而后天下平。
孔子的背后还有一条逻辑,一家人之间,道德价值评判标准应大体相似。一个人如果为了某种目的而出卖亲人,比如为了一个正直的名声。那么,他的道德水准是值得怀疑的。所以在孔子看来,家庭伦理的维持,可能比抽象的社会正义更重要。
说到亲亲相隐,可能不以为然的人占多数。但是,换一种说法,隐恶扬善呢?这也是儒家的处世原则。其实,隐恶扬善就是亲亲相隐从家庭伦理向社会伦理的推广。既便不是亲人,是一般的同事,朋友。大家相处的时候,谁没有缺点,谁没有不小心做过一两件坏事呢?君子之道,扬人之善,隐人之过。隐人之过,不是与人同谋做恶,而是给人改过的机会。如果他不改。必将积恶亡身。
这是我对亲亲相隐的理解。这也是为什么儒家提倡亲亲相隐的内在逻辑。至于它是好?是坏?是封建的糟粕,还是文化的精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亲亲相隐出自《论语·子路第十三》: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孔子说的隐应该是不揭发的意思,而不是你说的官官相护的意思,即使是现在法律,父母犯罪了,子女知道而不参与也不举报也不会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官官相互则有同谋的意味,是要追究责任的!
这里讲的是“直”的概念,即正直,个人理解,孔子所说的直是在符合礼法(社会规范)的条件尊重自己内心的想法才是真正的正直,而不是所谓的黑是黑,白是白。
秦商鞅发明了什伍连坐法,户籍五人为一伍,两伍为一什,相互监察,一人犯罪,其他人不举报一律同罪,充分发挥了人性恶的一面,孔子则是更多去挖掘人善的一面,你们觉得什伍连坐法好,还是亲亲相隐的好?
至于宣扬官官相互则纯属扯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给大家讲一个变态故事。
南宋时期,江浙地区有一个青年农民,因为在同辈兄弟中排行第十,故名黄十。
黄十还有一个父亲,排行老大,故名黄一。
黄十娶妻,颇有姿色,他外出务工,妻子竟被老爹黄一给强奸了。
黄十大怒,忍无可忍,去衙门告了老爹黄一。
诸位朋友猜一猜,官老爷会如何宣判这一案子呢?
假如这一案子发生在今天,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只要证据确凿,黄一都免不了会被判刑。老家伙色胆包天,灭绝人伦,身为公爹,竟敢强奸儿媳,枪毙他都不冤!
可南宋官员是如何判的呢?我来给大家读读判词:
“父有不慈,子不可以不孝。黄十为黄一之子,纵使果有新台之事,在黄十亦只有为父隐恶,遣逐其妻足矣,岂可播扬于外?天理人伦,灭绝尽矣,此风岂可长乎?决脊黥配,要不为过。且以愚蠢无知,从轻杖一百,编管邻州,勒归本宗。阿李悖慢舅姑,亦不可恕,杖六十。余人并放。”
翻成白话文,大意如下:
当爹的不慈,当儿子的不能不孝,即使父亲强奸了儿媳,儿子也应该遵循我中华儒教“亲亲相隐”的优良传统,替父亲瞒着,不要追究,不要声张。为了避免父亲继续强奸,把妻子休掉,赶回娘家就是了,怎么能跑到官府来告状呢?
犯强奸罪的黄一无罪释放,去告状的黄十打一百大板,被强奸的儿媳肯定平日里不孝公婆(否则不会被公爹强奸),打六十大板!
这个案子见于《名公书判清明集》,判案的官老爷名叫胡颖,是南宋名臣,是理学大儒,是地地道道的孔门子孙。
上一篇:保定槐茂的面酱是用面做的么?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